年终奖金扣除额的计算公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扣除额。
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工当月整个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的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另一种情况是,该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
的适用公式为:应交税费=(雇员在当月的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雇员的月薪与工资扣除额和费用之差)×适用税率计算扣除。
举例说明:
财税〔2018〕164号:个人居民全年领取一年期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计算和征收个人方法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所得税”(国税发〔2005〕9号)。如果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未将其计入当年的综合收益,则将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内获得的金额,并按照每月转换后的综合所得税税率表对此通知(以下简称每月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并分别计算纳税额。
在计算年终奖金税率时,应将年终奖金摊销至12个月确定的税率,这有助于减少个人所得税。但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将年终总奖金乘以相应的税率就等于计算12个月的个人税,那么快速计算扣除额也应扣除12次,以确保该功能是连续的。
但是,个人税法规定,在计算年终奖金税时,快速计算扣除额与每月收入相同,并且每年仅扣除一次,这减少了11个月的快速计算额扣除,这将使年底奖金税在每个税收档案的关键点都会增加,额外的美元会导致税后收入下降。这就是所谓的“年终奖金门槛”或“年终奖金盲点”现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年度所得税红利等个人所得税计算和征收方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1.对于除一年奖金之外的所有其他奖金,例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高级奖和勤工奖,它们将与月薪和薪金收入相结合,并且个人将按照税法获得报酬所得税。
2根据评估的年终薪金涨幅,年度薪金制度和基于绩效的薪金方法,按单位兑现的年度一年奖金和绩效工资等应缴纳适用税款分配给12个月的全部收入的比率然后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即:首先根据员工的一年期奖金以及当月获得的适用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应纳税额:
应付税款=员工当月获得的整个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根据今年9月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金计算方法没有任何调整。计税方法分为两种情况:
①。月薪超过3500元。一年期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获得的金额找到相应的税率,然后使用全额奖金×税率快速扣除,这是最终需要。支付的税额。
应付税款=全年一次性奖金×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②。个人月薪低于3500元,则需要将薪金加到年度一次性奖金中,减去3500元,所得金额再除以12个月即可找到相应的税率,然后使用此金额×税率快速计算得出的抵扣额,以得出应支付的税额。
一次性奖金的年度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奖金-(每月3500的工资)
应纳税额=年度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