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的租金收入不属于个人综合收入的范围,也不需要个人纳税。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 125号)第三条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应按一定的税率征收。暂时减少从个人出租房屋获得的收入的10%。
对个人的供款收入,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并按20%的比例税率纳税。。
国税函(2002)146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规定:从个人租赁财产中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应扣除以下内容:计算个人所得税办公室时的命令成本:
①物业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 ②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 ③税法规定的收费标准。
出租个人财产的租金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法》中,房地产租赁收入属于应征个人所得税的房地产租赁收入,因此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房地产租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0%。
每月应税收入是根据两种情况计算得出的,租金收入是以一个月为单位计算的:
1.如果租金收入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租金收入-可以扣除项目成本-维修成本800
2.如果租金收入超过4,000元,则应纳税所得额= [可扣除租金收入的项目费用-维修费用]×(1--20%)。
可扣除的项目成本包括在租赁物业过程中支付的税款和教育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