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是否依法办理了离婚手续。
双方均依法解除了这种关系。
婚姻信息记录在民政局档案中。
应该不填写或离婚。对减税没有影响。我不想宣布离婚。它与填写此表格无关。这是税务机关的表格。税务机关不会控制您是否离婚。
1.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五条纳税人子女全日制学费的扣除标准为每名子女每月1000元。
第6条父母可以选择其中之一扣除100%的扣除标准,也可以选择双方扣除50%的扣除标准。特定的扣除方法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
2.这里没有提及如果离婚的孩子对教育支出有特殊规定,则减免比例应由双方根据上述规定商定
。3.无需强制性输入父母信息,其形式为有关儿童教育支出的特殊额外扣除的信息,因此,您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