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和微型企业是指企业所得税。无论是小型企业还是微型企业,个人所得税都由公司代扣代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金融〔2015〕34号)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0元(含100,000元)以下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将其收入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2015]第34号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年应纳税所得额价值小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低利润企业,其收入减至应税所得的50%,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