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二手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 29号),国家对增值税制定了新的规定。在二手车上: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其销售价格超过原价的,其增值税减半为4%;售价不超过原价的,免征增值税。销售旧机动车辆,摩托车和游艇的单位将被征收4%税率的一半的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