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某些单位销售人员,没有基本工资,单位也不偿还差旅费。根据一定比例的销售收入,是否有必要扣除一定比例的费用?个人所得税是基于劳动报酬还是基于工资
变成了零方法,现在您的月薪不足2000元,首先您可以每月支付2,000元,而且每月支付时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每个月平均分配6400元。不需要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您通常每月只支付1000元人民币。现在,您收到6400元,则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税工资基数为1000 + 6400 = 7400元,并且7400元要缴纳个人秘密税。:(7400-2000)* 20-375 = 705元。这样,大部分月份都没有交付,并且交付的钱不多。如果您通常每月发送更多,它将四舍五入为零。
根据豫地水发(1994)75号文件(河南省地税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个人购买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个人收入应由购买者,销售人员和取决于企业的雇佣关系。买卖双方为企业职工的,其购销收入应视为工资收入;购买者和销售人员不是单位职工的,其购买和销售收入应视为劳动报酬收入。扣除购置材料和销售产品的个人所得的工资和薪金所得支出后的余额,可以征收个人所得税。符合金融体系要求并具有合法证明的费用经税务部门核实后扣除,并对扣除的收入和当月的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将根据所购材料和产品销售的形式,按以下比例扣除费用:(一)采购的日常工资,奖金,补贴等。派出销售人员,享受企业利益处理方法是利用业余时间或社会关系来促进,购买商品,产品和原材料等,如果按金额(数量)计算奖励,则可以减少个人销售费用和购买总收入增加30%-40%。(2)采购和销售人员仅从企业获得基本工资。如果奖金,津贴,补贴,差旅费和商业交易费等其他费用由个人承担,则可以根据其个人采购,销售和总收入将其减少50%,费用的60%。(3)如果购销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差旅费和商务通讯费全部由个人负担,则可以根据其个人购买抵扣70%至80%的费用,市场营销和总收入。取得购销人员收入时,上述购销人员收入应作为纳税环节,不得分解。个人购进材料,销售产品所得的劳动报酬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提供劳务期间支付的中间费用,如果能够提供有效和合法的证据,则可以从其收入中扣除。
销售员的佣金开始以5000的起征点缴纳个人所得税。
新税法将于2019年1月1日生效,最新税点和税率将于2018年10月1日生效。新税法规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薪金所得将从月收入中扣除5000元以及法律规定的特殊扣除和其他扣除额。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按每月转换后的月度所得税率表(适用于综合收益)计算并支付,不扣除其他扣除额。
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扩展配置文件:
计税方法
应税收入=月收入-人民币5,000元(起点)-特别扣除(三项保险,一金等)-特别额外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
的起点确定为每月人民币5,000元。新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在扣除支出6万元,特殊扣除,特殊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后,以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倾向于中低收入人群。新税法规定,此次修订后,将进一步优化和调整个人税的部分税率,并分别扩大3%,10%和20%的三级低税率,将25 %的税率将降低30%,35%和45%这三个级别的较高税率保持不变。
多种费用可以抵税。将来,将计算个人税,除了基本扣除和“三险一金”的特殊扣除外,还将增加特殊扣除。新税法规定:特殊的额外扣除,包括子女的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对老年人的抚养等。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