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抚养老人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父母一方年龄在60岁以上的儿童,可以扣除抚养老人的税前费用。如果只有两个兄弟,则扣除额将平均分配。
根据《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三条,被抚养人是指已满60岁的父母,已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子女。死了supporting养父母的费用不扣除个人所得税。
在受抚养人中,60岁以上的父母仅指纳税人的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合法受抚养人。用于支持老人的特殊补充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所有有义务抚养的儿童。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领养子女,继子女;祖父母与外祖父母的孩子都已经去世,孙子和孙子负责抚养。
1.抚养老人的特殊补充扣除的扣除范围如何?
答案:纳税人用于抚养父母和60岁以上父母和子女的祖父母的抚养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2.抚养老人的特殊补充扣除的扣除标准如何?
答案: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则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如果纳税人是非独生子女,则每月与其兄弟姐妹分摊2000元。
3.抚养老人的特殊补充扣除有哪些分配方法?
答案:supporting养老人的特殊补充扣除包括平均或商定分担的家属或指定的家属。采用指定分配或协议分配的,每位纳税人分配的最高扣除额每月不超过1000元,并签订书面评估协议。如果指定的分配与商定的分配不一致,则以指定的分配为准。
4.抚养老人的特殊补充扣除的扣除方法是什么?
答案:为抚养老人而设的特殊补充扣除采用固定的标准扣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