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业务是指承租人将资产出售给经批准用于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以进行融资,然后从融资租赁企业租回资产的行为。
租赁是指出租人在约定期间内向承租人授予租赁权以取得租金的行为。
贸易模式的更多代表是美国,日本和德国模式。美国是现代金融租赁的发源地。对于飞机融资租赁,杠杆租赁模型具有代表性。美国典型的杠杆租赁包括七种类型的参与者:飞机制造商;出租人,负责安排交易,收取佣金并充当中介人;贷方,通常是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租户所有者参与者是飞机的真正所有者,享有相关税收优惠;所有者受托人,所有者的所有者不是直接提出而是建立信托,成为受托人,然后将飞机移交给受托人进行管理;由贷款人要求设立并由债权人管理的人。
在这种租赁模式中,出租人只需要投资购买飞机价格的20%到40%,其余资金则以出租人的名义借入。同时,出租人必须由飞机抵押。并将相关权利转让给出借方,以便出租人可以拥有飞机的所有权,享受与飞机的全部投资相同的税收待遇,并通过降低租金将减税的一部分转让给承租人,从而使承租人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其中,出租人享有的税收优惠包括投资税减免,折旧扣除和无追索权贷款利息减免。
(图1:美国杠杆租赁交易结构)自1970年代末以来,日本一直参与飞机租赁。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已成为重要的国际飞机租赁市场。 1985年,日本首次出现了一种新的飞机租赁形式,即日本杠杆租赁。
在日本购买杠杆租赁交易包括两部分:贷款部分(约占飞机价格的80%)通常是美元贷款或国际货币;日本投资者的股权投资,它占飞机价格的20%。这部分投资以日元计,主要是因为日本投资者在日本以日元缴税。
日本的杠杆租赁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出租人。出租人是在日本注册的特殊目的公司,通常是从事飞机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用公司的业务活动仅限于飞机(或同时租赁的飞机)的租赁。它与交易的各方以及交易的各方进行联系,从而使承租人,贷方和投资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实质性联系。为了避免发生债务风险,特殊目的公司不得从事其他业务。
2。投资者。投资者至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飞机价值的20%,并成为投资飞机的经济受益者,享受减税带来的经济利益。日本投资者通过合伙关系与出租人签订合同。合伙形式的每个投资者均享有飞机全额的折旧扣除额和贷款利息的扣除额,从而使投资者达到减税和延迟缴税的目的,而无论租赁期是否结束承租人是否购买飞机。剩余价值风险由承租人承担。
3。贷方。贷方提供的贷款约占飞机总价格的80%。贷款银行可以是日本银行,也可以是日本银行的外国分支机构,也可以是外国银行的日本分支机构。
与美国相比,日本的杠杆租赁交易结构得到了简化。其中,特殊目的公司与美国杠杆租赁中的所有者受托人和合同受托人具有相同的作用。
(图2:日本杠杆租赁交易结构)德国杠杆租赁诞生于1962年。由于德国租赁市场上没有统一的法律和税收标准,因此融资结构和法律文本更加复杂。此外,德国税收改革中许多机构投资基金的限制,废除和计算方法高于其他欧洲国家。公司所得税率,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少,大多数投资资金主要来自想降低高所得税的个人投资者。在世界航空融资项目中,德国的杠杆租赁结构相对较小。
通常,德国杠杆租赁的结构可分为两部分:一是购买飞机资金(100%)的贷款,这些贷款主要来自欧共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