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采用
国务院《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发〔2000〕16号)规定,个体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停止向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参见2000年1月1日。个体工商户均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商业局注册的前提下,个人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私人有限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总之,除了所得税的不同支付方式外,还应支付营业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附加费和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