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单位野外津贴”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属于免税(个人所得税)类别。但是,不能超过规定,超出规定者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地质勘探人员实地工作津贴的暂行规定》,每人最低四分之四的勘探津贴,每天最高一五分钱。各地区的补助标准应当按照《全国各地区地质勘查工作者现场工作补助标准表》执行。
我不知道此标准是否得到改进。我建议咨询当地劳工部门。
问:与工资和薪金有关的某些津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某些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什么答案吗?根据国税发〔1994〕89号文件的规定,下列免税额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国务院规定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特别津贴,补助和津贴。其他各种补贴和津贴应按应计工资和薪金收入项目征税。,不属于纳税人自己的工资和薪金且不征税的补贴或收入:1.唯一的子女津贴; 2.正式薪金制度的实施不包括基本薪金总额,津贴差额和家庭成员津贴的补贴。; 3.育儿补贴; 4.差旅费补贴和餐费补贴。 ”
1.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工资和薪金-法律免税额。3500及以上的基本税应缴纳个人税。如果基数低于3500,则无需纳税。
2.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收入。
3.法定豁免:可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独生子女补贴,育儿补贴,省人民政府,国务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及以上各部委,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奖项;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福利费,退休金和救济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安置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津贴;
4.因此,获得的收入减去法定免税部分将达到3500及以上。补贴,津贴等需缴税。低于3500,无需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