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将收入捐赠给教育事业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严重的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以下政策专门针对汶川地震:
1.个人通过预扣单位向灾区捐款。代扣代缴单位应当出示政府机构或者非营利组织颁发的简易捐赠证书,代扣代缴单位记录的个人捐赠时间表等。代扣代缴税款时,应依法扣除。
2.如果个人通过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直接向受灾地区捐款,并通过预扣税款纳税,则捐赠者应出示由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签发的捐赠证书及时组织到扣缴单位。单位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根据收到的政府机构或者非营利组织的捐赠款,依法予以抵扣。
3.扣缴单位向税务机关全面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还应提交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及其单位发出的接受捐赠的收据(副本)每个纳税人的捐款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款金额。
第四,各级税务机关本着鼓励纳税人捐赠的精神,加强对捐赠扣除的管理,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捐赠扣除的政策,方法和程序,以提供高质量的捐赠。为方便纳税服务。扣缴单位和纳税人的具体操作。
财税[2001] 103号《关于纳税人捐赠农村义务教育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注意 -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本文中有关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将自动失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财政部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的有关精神,经国务院批准,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国务院,我们现在向纳税人捐款,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下:
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其他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捐款,并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2.本通知中提到的农村义务教育的范围是指农村乡镇(不包括县,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和社会力量组织的乡村小学和初中,并且属于这个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向接受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校和高中捐款的纳税人也可以享受本通知的收入前扣除政策。
3.接受捐赠或转移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应使用由中央或省级财政部门打印(监督)并盖章接受捐赠的捐赠文件。或单位的特殊财务印章。基于此,税务机关会扣除捐赠单位和个人的税前扣除额。
4.本通知自2001年7月1日起实施。
财税[2010] 4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慈善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第五条: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进行的公益捐赠,企业或者个人应当提供省级(包括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盖有接受方的盖章。单元或者,可以根据需要在税前扣除加盖接受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总缴款书”收据。
总结两个文件:
1.必须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对农村义务教育进行个人捐赠
2.您必须获得盖有相关单位盖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
3.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无论捐赠多少,个人所得税都是免费的
希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