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不含销售税* 3%),城市建设和维护税(增值税* 7%),教育附加费(增值税* 3%),地方教育附加费(增值税* 2%)。自然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国人)也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销售税* 1.5%)。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果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人民币(包括9万元人民币),则免收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当本季度累计发票销售金额超过9万元时,一次性收取教育费和地方教育费。
根据规定,所有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均应按照规定申请纳税申报:年收入超过十二万;他们将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领取工资对于那些从国外获得收入的人;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取得应税收入的人;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
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
年收入超过12万元,符合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的条件。因此,在年终后的三个月内,年收入应自行申报给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但是自我声明并不意味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于符合减免税条件的部分收入,可以填写“减免税”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