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资的两个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然后,纳税人将在两个税收地点选择两个地方税务局之一,以自行缴纳超过预提税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区取得工资薪金的纳税人,应当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应首先合并从多个地方获得的薪水和薪金收入以获得应纳税额,然后减去扣缴单位扣缴的税额,以计算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法详细说明了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获得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有两个推论。也就是说,应税收入=应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个人部分)-其他扣除额3800扣除额(3500基准+ 300通讯补贴)。
例如,A单位应发送6000。B单位应发送6000。社会保障1000,其他预扣0。那么社会保障只能支付一次,那么只有A或B单位存在。如果不可能重叠,则应税收入= 6000-1000-3800 = 1200。第二单元2200的应纳税额。
A = 1200 * 3%= 36元。B = 220-105 = 115元。实际纳税额为115 + 36 = 151元。
:如果综合税费= 6000 * 2-1000-3800 =7200。个人税费= 7200 * 20%-555 = 885。
1税2税= 151-885 = -734
实际上,综合纳税额比第一笔多了7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