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残疾人的收入经批准可通过个人所得税减免(注:减免不可免除,必须经当地地方税务局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
2.残疾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8条)
。3.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应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确定的流离失所人数为施加。营业税的方法。 (财税[2007] 92号)
4.单位向残疾人支付的实际工资,可以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扣除,也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工资的100%扣除。给残疾人(财税[2007] 92号)
5.国家对从事自营职业的残疾人免收行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第36条)
6.国家鼓励残疾人选择自己的工作并创业。残疾人自谋职业,应当依法给予税收减免,有关部门应当照管营业场所等方面,并免除管理,登记和许可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照规定。国家为在一定时期内选择自己的工作并创业的残疾人提供小额信贷和其他支持。
这是一项逃税行为。超过一个人或多次付款以避税是违法的。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工资。根据个人税法,这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按照税收文件缴税。
第二,合理的避税措施:
1,不应该征税的部分,是在工资中支付的税款。例如,电话费,国外补贴等是与公司生产和运营相关的费用,这些费用是个人在办公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他们不是来自个人收入的收入。然后,您需要过帐发票和报销。不要以工资计算它们。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了个人税。
2,缴税是根据薪金计算的,工资的支付每月是平衡的(允许每个月的薪水转到相同的税收档案中),例如:年终奖金,放在一个月内,有可能升级多个税种,而无形将支付更多税款。如果分配数月,降低纳税等级,您将少缴税款。
避税是基于对会计和税法知识的全面理解,利用了税法和会计知识中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