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该股东以外的其他人时,应当获得一半以上其他股东的批准。股东应当书面形式将其持股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一半以上的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转让的股权;如果不购买,则应同意转让。在相同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在相同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两个或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中有股权转让的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原始股票转让之前要支付的费用为:佣金,印花税(0.1%),转让费(0.3%),个人原始股票税为利润的20%,公司原始股票税为利润的25%,综合税
1.原始库存需要向国家征税;
2。股权分置改革后,为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发挥税收在规范高收入者方面的作用,促进了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转让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3.根据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转让限制性股票所获得的收入将按照“财产转让收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继续转让从公开发行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以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上市公司的个人,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