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和薪金的规定是指工资,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以及与个人为受雇或受雇而获得的受雇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收入。”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的计算,扣除两千元结余成本后的月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3条个人所得税税率规定,工资薪金应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应为5%至45%。
因此,销售员会获得除工资以外的销售佣金,这是由于其受雇或受雇而获得的。它属于工资收入。从所有收入中减去2000后的余额应为5%-45%9级累进税率查找对应的税率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首先应确定销售人员与收入单位之间的关系。如果存在雇佣关系,则应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与雇员的关系应从服务性报酬中征税。劳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笔劳务收入不足4000元的,减去成本费用800元;劳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去收入的20%。劳务收入适用20%的税率。
工资收入属于非独立的个体劳务活动,即通过在机构,团体,学校,军事单位,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任职和受雇而获得的报酬;通过各种技能和各种劳务获得的报酬。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具有雇佣关系和雇佣关系,而后者则没有这种关系。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等年度奖金的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
“第二,纳税人获得了全年的一次性奖金,并将税款分别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代扣代缴人根据以下税款计算支付时间代扣款方法:
(1)首先,将雇员在当月获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
如果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少于年终一次性奖金月份的减税额,则年度一次性奖金应从“雇员之间的差异”中扣除。的月薪以及薪金扣除和费用扣除”对于余额,应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
(2)个人雇员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是根据本文第(1)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额计算的,计算公式如下: 2。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获得当年的一次性奖金,以及该员工的月薪,工资扣除额和费用扣除额之差)×适用税率
3.在一个纳税年度,每个纳税人只能使用一次纳税计算方法。
4.对于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在年底获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应按照本通知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个人无法在年底获得现金兑现的佣金,也无法将其分配至前几个月。个人所得税应当按照国税发〔2005〕9号第二条的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