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表中报告的工资是12月份支付的工资。不管实际的工资水平如何。
2018年1月宣布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属于2017年12月。
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其期间。纳税义务发生在支付工资时,当支付工资时,月份即为其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