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包括:(一)工资收入。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合约业务;租赁经营收入; (四)劳动报酬收入; (五)薪酬收入; (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七)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收入; (九)财产转让收入;10.附带收入; (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