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个人所得税的是什么-应纳税个人所得税工资有哪些

提问时间:2020-05-0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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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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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计入个税的工资性收入有哪些?

以下四项无需征税,其余全部征税

1,独生子女津贴

2.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实施不包括基本工资总额,补贴差额和家庭副食补贴的补贴

3.育儿补贴

4.误喂津贴

个人所得税是根据您的实际工资计算的

实际工资=应付工资-三份保险和一金+各种工资

仅在薪金> 3500时才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法》第2条提到的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收入是指与个人因任用或受聘而获得的与任用或受雇有关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薪金增长,劳动股利,津贴,补贴和其他收入。 。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五条公安,人民银行,财务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和金融账户信息。

教育,卫生,医疗安全,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共安全,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继续教育,重大疾病医疗和住房特别额外的扣除信息,包括贷款利息,房屋租金,老人抚养费等。

如果某人转让房地产,则税务机关应根据房地产注册和其他相关信息来核实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登记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登记时,应当检查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个人转让股权进行变更登记的,市场实体登记机关应当审查与股权交易有关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

有关部门应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本法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奖励或处罚措施。

个人薪资中:应纳税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法收取。例如,个人所得税税率设置为低于1000的5%,低于2000的10%和低于3000的15%。如果某人本月的工资是2500元,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000 * 5%+(2000-1000)* 10%+(2500-2000)* 15%。

为了方便计算,还提供了一个快速计算表。该表的作用是预先计算每个齿轮的价值,并且可以在使用时快速计算税额。

的计算公式为: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的扣除标准为1600元/月。如果

不超过500元,则税率为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0;

500元至2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10%,快速计算扣除额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125

首先说明具体的计算方法,即按月薪(与年薪制度不同)计算的年终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缴纳方法:

1.计算每月奖金=年终奖金/ 12个月,

2.找到相应的自适应税率;

3.重用年终奖金*适应税率;

例如:某人的年度奖金5000元,

1.每月奖金= 5000/12 = 417(元);

2.找到相应的5%自适应税率;

3.应交个人所得税= 5000 * 5%= 250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一年免税年度奖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问题的答复

国税函〔2005〕715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已收到贵局的“一年红利单位负担税的计算方法说明”(京地水阁[2005] 278号)。经过研究,答复如下: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年度无税一次性奖金转换计算含税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是:

(1)根据年度一次性免税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求出相应的适用税率A并快速计算扣除额A;

(2)含税的年度一次性红利收入=(不包括快速计算扣除额A的一年期专用红利收入)÷(1-适用税率A);

(3)根据含税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重新确定适用税率B,快速计算扣除额B;

(IV)应交税费=含税年度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B-快速计算扣除B。

其次,如果纳税人获得了不含税的一年期奖金收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该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额,则应扣除不含税的一年期奖金。从月薪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额之间的差额后,应按照上述第一条的规定处理。

3.根据现行的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法规,公司纳税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7月7日

抄送: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