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同一行为中不重复征收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发〔1997〕87号规定: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建筑物和其他财产取得的其他补偿费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1.根据现行规定,只要土地使用权出让股权可以转让投资股份,就无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2.转让程序意味着原始的使用权是您的,现在您必须转让给公司名称才能成为您的股本出资;
3.您需要在两个方面明确变化:一是您的全资自然人公司注册资本的现金比率必须满足法定要求,超过25%;另一个是您和公司是两个法律主体,尽管您成为公司的法人,但是您和个人是两个主体,因此个人和公司必须在经济上完全分开,并且不能混淆!必须区分公共和私人,否则您将犯一个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