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我们需要累计薪金会计分录: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员工薪酬/总工资。
贷款:员工薪酬/应付工资。
2.然后在支付薪水时进行会计分录: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总工资。
贷款:税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银行储蓄
3.最后,社会保障会计分录:
借:税费---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该公司承担不扣减个人所得税的工资单,但只会增加应付款基数并增加税额。会计程序仍在
借款:应付工资
贷款:其他预扣款的社会保障
贷款:现金或银行存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99号)明确规定:
(1)单位或个人(雇主)为纳税人纳税,其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为:
应税收入=(不包括税收金额-费用扣除标准-快速计算扣除)÷(1-税率)
如果税率表中未包含税率,并且税率对应于税率差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公式中的适用税率是与税率表相对应的税率。
(2)单位或个人(雇主)为纳税人支付部分税款,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为:
的应税收入=(所得税,不包括雇主的费用减免标准-快速计算扣除率×负担比率)÷(1-税率×负担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