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个人所得税。
利润分配到资本增加实际上是两个过程。一是利润分配过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先扣缴20%的个人所得税,然后进行增资过程,所以整个过程有步骤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股本转为股本企业,分配红股和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第二条,“股份制企业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为股利分配方式个人获得的红利股数,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过剩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333号):“免税从利润后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和可选公积金将转换为注册资本。实际上,公司将剩余的公积金分配给有股息和红利的股东,而股东将随着收到的股息和红利增加注册资本。因此,根据《国家税收《总局关于改变股本企业增资扩股红股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属于个人股东,对公司进行了再投资。 (增加注册资本)应符合“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项目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有关部门在增资中有限度的批准,该决议通过后将被扣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