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个人所得税达到的目的-优化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制度

提问时间:2020-05-04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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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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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到底行不行

公平与效率在本质上是统一的

研究税收改革计划并不是真正的新闻。早在今年5月,财政部不仅制定了时间表,还在2015年推出了税收改革计划,税收将于2017年制定,并制定了路线图:最终税制改革的方向是逐步建立全面合并个人所得税制度。

的主要措施之一是“减税减薪”,即通过税收调整,政府进一步允许人民造福人民,并使人民富裕。政府和打工仔划分“利益蛋糕”。大头

的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起,经过了三项调整,分别于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和2011年提高到3500元。

未来的改革方向

以相对详细的方式制定征收计划,综合考虑价格,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地区和家庭差异等因素,分别设置系数,并灵活灵活地调整税收起征点!

目前,最接近修正案的方向将是减少大笔家庭开支!即,扣除诸如抵押之类的大笔费用。

2.实施全面的所得税政策?

相当于每月付款减少23%。

例如,合并一些税项,完善税前扣除,引入家庭支出申报系统,优化税率结构等。简单来说,这是按家庭和按年征税以及交通费,个人和家庭的房租和抵押扣除额中包括抵押等,即实行综合所得税政策。

的基本目的是进一步减轻工人阶级的税收负担。同时,加大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工作,实现真正的税收负担。

目前,扣除个人税后的纯收入仅为6880元,而个人税制改革后的收入将达到9255元,相当于增加收入2375元。

允许高收入人群通过个人税收回馈社会是消除贫富差距和维持社会公平的有效途径。增加劳动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提高生活质量和公众幸福指数,也是一种必然选择。

个税政策调整的原则,目标和意义是什么

1.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政策目标

个人所得税具有纳税人直接承担的不可转让的特征。因此,其首要政策目标是实现税收公平,即公平是研究最优个人所得税的起点。

税收公平有两个主要标准:利益原则和支付能力原则。税收公平的最早观念是利益原则,它是在17世纪末英国君主立宪制和由此产生的``国家契约论""的基础上形成的。19世纪中叶,随着功利主义哲学的兴起,穆勒抨击了利益原则,并指出了利益原则的三个主要缺陷:(1)测量问题; (2)人际比较问题; (3)忽略初始收入分配是否公平。这结束了在专业经济学家中偏爱利益原则的时代。税收公平思想的主流被穆勒所尊重的支付能力原则所取代。支付能力原则的最重要特征是要注意税收分配的公平性。从利益原则出发,将税收和公共支出相结合的考虑仅考虑税收的一个方面。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威克塞尔(Wixel)和琳达(Lindal)弘扬了利益原则,并提出了自愿交换模型。Wicksell将公平征税分为两部分:一是使用征税工具建立公平分配状态。另一种是公平分担公用事业的费用。这实际上是将预算过程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根据某些社会正义原则调整整个社会的收入分配,以形成公平的收入分配。第二步是通过民主决策获得合理的公众费用和税金。只有初始收入分配是公平的,利益原则才是公平的。预算过程分两步显示,即使采用民主决策的最公平的机制仍然需要一定的前提,即初始收入分配应尽可能公平合理。Lindal从建立公平分配的假设开始,以类似于确定市场价格的方式确定公用事业的价格,并提出了一种确定公用事业供给与成本分担之间平衡点的方法。支付能力学说的要求也符合利益学说的观点。Lindar需求曲线实际上不仅反映了公共支出的收益,还反映了有效需求,即支付能力。根据林达尔的观点,定量税与收益税之间的冲突只是形式上的,而定量税是收益税的重要分支,两者并不矛盾。

以上关于税收分配的理论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强调税收调节功能的重要性,并强调税收的公平再分配效应。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个人所得税最基本的目标应该放在调节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上。

实际上,经济学家在两个公平原则上存在分歧,主要有两点:一是税基的选择;二是税基的选择。二是税率的确定。税基的选择通常在收入和消费之间,收入可以更好地用作能力的替代,消费可以更接近收益。两者之间最优组合的研究构成了最优税收理论的重要领域。衡量所得税公平性的重要标准是看其是否符合支付能力原则。也就是说,国家税收应基于纳税人的支付能力。具有相同支付能力的人应课税,而具有不同支付能力的人应课税区别。米德委员会(1978)提出了评估最佳所得税的一般原则,对现实具有指导意义:(1)高收入者应以较高的平均税率缴税,低收入者应缴税平均税率低; (2)收入水平最高和最低等级的边际税率应特别低。第一条原则要求税率应该是累进的,以便更好地促进公平。第二个原则要求在促进公平的同时还要促进效率。因为当个人处于最高收入水平时,无论边际税率多高都会增加税收,因此规定特别低的税率不会损害税收公平性,并且一旦高收入者几乎要缴纳零税率边际税率在激励方面,它将选择较少的闲暇时间,但可能会增加税收数额,这更有利于实现公平。为了公平和效率起见,对最优非线性所得税理论的研究得出的结论是,针对累进所得税的最大边际税率设定为100%,相反,建议将其设置为0。最大边际税率0可以带来Pa积累改善并改善收入再分配。

2.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应以调整公平收入为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