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预扣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说明1.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以下简称《税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和制定了实施细则。2.此表格适用于预扣代理宣布的预扣税。代扣代缴代理人必须逐项单独填写该表格,与纳税人分开。三,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本表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经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四,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提交本表的,依照《税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5.此表应以中文填写,或以中文和外文填写。6.填写表头项目的说明如下:1.代扣代缴人代码:填写由税务机关确定的代扣代缴人税号。2.代扣代缴人名称:填写代扣代缴人单位的全名并加盖公章,不得使用缩写。3.填写日期:指代扣代缴人填写此表格的具体日期。7.填写此表的列,如下所示:1.纳税人名称:如果纳税人在中国没有住所,则应使用中文和外文填写其姓名。2.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纳税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户口簿,护照,回国证等)。3.收入项目:根据税法填写项目。当同一名纳税人有多种收入时,应分别填写。4.收入期限:填写扣缴义务人支付收入的时间。5,收入金额:如支付外币,应换算为人民币。外币兑换为人民币时,如果是美元,日元和港元,则应按照上个月最后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率进行兑换;如果是美元,日元,港元以外的其他外币,则按付款将按照中国银行在1月最后一天宣布的人民币汇率转换为现金的购买价。6,免税收入:是指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为个人和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以及政府特殊津贴和院士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津贴,国务院根据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批准的高级院士津贴和其他免税补贴和津贴,免征应纳税所得额。此列仅适用于工资薪金收入项目,其他收入项目无法列出。7.允许的税收减免:仅适用于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收入和财产转让收入。(一)劳务报酬所得的允许扣除额,是指发生劳务时实际支付的税费; (2)特许权使用费的可扣除额是指在提供特许权期间产生的中间费用和相关税费; (三)在扣除物业租赁收入时,扣除的税款是指物业租赁期间的修理费及相关税费; (4)在适用财产转让收入时,允许的扣除税额是指财产的原值,以及财产转让期间发生的合理税费。八,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扣除的捐赠款额不得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百分之三十。9.扣减税额:是指扣缴义务人当期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减免税额。10.必须在备注栏中反映单位非雇员的预扣税。11.表间关系:(1)应税金额=应税所得金额×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2)应税所得额=收入金额(合计人民币)-免税收入金额-允许的税额扣除费用扣除额允许扣除的标准捐赠注意:不包括特殊政策的应税收入的计算,例如全年的一次性奖金。(3)收入金额(合计人民币)=收入金额(人民币)+收入金额(外币换算为人民币)12.申报人:填写扣缴义务人的姓名。8.该表是水平的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