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并将此无形资产投资于公司。分担风险。估算可以带来的收入。计算每年分享的利润百分比。
如果裕丰汽车厂直接投资购车,裕丰汽车厂应为此业务缴纳的消费税= 23×30×5%= 34.5(万元)。
裕丰汽车厂的实际投资为600万元。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税收筹划:首先,它向云南出租车公司投资600万元,然后云南出租车公司向玉峰汽车厂购买汽车。30辆车,价值20万元。与先前的计划相比,裕丰汽车厂和云南出租车公司投资的玉丰汽车厂投资的车辆数量相同,投资额相同,每辆车的价格16万元完全在正常范围内。附属公司税务机关也不会确定价格较低,也不调整应税价格。此时,裕丰汽车厂应缴的消费税额为20×30×5%= 30(万元)。
可达到税收筹划效果,可节税4.5万元。
是这样的。
1。您所谓的免税收入并不表示要征税。如果是免税收入,则不能扣除和增加收入。如果是免税收入,则可扣除500万元。根据税法,“居民企业年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按企业所得税的一半减少”;所以700万元的技术转让收入算是同样的减少是基于收入350万元。
2。对于技术改造,成本可以按支出的150%进行计算和申报,因此500万元可以计入750万元的无形资产中。所以今年的摊销额可以是120万元
3。薪金税要求只能扣除1000,但实际扣除额为1100。所以100万元是不合理的。您可以按照当地法规将这100万元人民币转换为员工公积金的10%。在这种情况下,1000的10%就是100,因此1100万元是一个合理的扣除额。
4。根据税法,宣传费不得超过收入的15%。因此,收入是6200万元(含免税额)6200 * 15%= 930万元,实际支出是1000万元,所以70万元是不合理的,因此公司要节约开支,力争节省70万元对于明年的费用,以便可以合理扣除
5。“业务支出”中列出的针对农村小学教学楼项目的直接捐赠是不合理的。根据税法,可以扣除通过中介机构做出的捐赠,因此公司可以像红十字会一样通过这笔捐赠,福利基金会和其他非营利性中介机构进行捐赠,以便可以合理扣除
而已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1.一家电器销售公司是B公司知名品牌电视的独家本地经销商,并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甲公司将按乙公司规定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电视机。乙公司每售出一台,应返还甲公司200元的资金,并按甲公司的规定结算。实际销量。甲公司全年销售电视机2500台,退款5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平板销售活动征收增值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 167号)规定:“每位具有一般增值税的纳税人,无论是否没有固定销售活动,卖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退款资金,应根据所购商品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基于此,甲公司应扣除进项税= 50÷(1 + 17%)×17%= 7.26(万元)。由于公司A以公司B所确定的销售价格进行销售,因此销项税额等于进项税额,因此进项税额扣除额是公司A的应纳税额。
2,如果公司A与公司B协商改变收入方式并签订代理销售合同,则规定公司A以公司B设定的市场销售价格出售其电视机。公司B对于每售出的单位,都要支付代理销售公司A手续费为200元,根据实际销量结算,则情况有所不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项目注释的通知(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的规定,在服务业税项下的代理业征税范围内。特别,指根据实际销售额结清并收取手续费的委托销售业务。据此,甲公司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服务业税率为5%。甲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 50×5%= 2.5万元。因为销项税等于进项税,所以公司A不支付增值税。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税率的差异,甲公司通过改变收入方式和改变税收种类,可以节省4.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