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房物租金的个人所得税-营改增后房租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4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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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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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个人出租住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个人出租房屋属于物业出租收入:

“注意”: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请注意顺序),应依次扣除个人出租财产获得的财产租赁收入以下费用:

1.物业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无论目的如何,营业税均按3%的税率减半),城市建设税(7%\ 5%\ 1%),财产税(4%),教育附加费(3%)

2.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如果一次不能扣除,可以在以后扣除)

3.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800元或20%

5.适用税率:20%

优惠政策:个人以市场价格租用住房,税率为10%。

营改增房租税率 个人说的所得税是否要扣除费用

营改增后个人房屋租赁需交哪些税

营改制后,个人租赁财产涉及增值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水利基金,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有两种增值税:

1.出租房屋: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 5%)×1.5%

2.非住房租赁: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 5%)×5%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含税)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计算城市建设税(城市地区),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分别按增值税金额的7%,3%和2%缴纳。

(3)水利基金是根据租金收入的十分之一计算并支付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数字),免征水利建设资金。

(4)房地产税有两种类型:非住房的个人租金,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和缴纳;个人住房租赁,无论目的如何,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

(5)土地使用税分为两种情况:个人出租非住房,根据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规定的税额(市区一类土地12元/㎡) ,二类土地10元/㎡,三等同等级用地8元/㎡,四等用地6元/㎡);支付个人出租房屋的费用,不区分用途,免征城市土地使用税。

(六)有两种情况的印花税:个人非住房租赁,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和支付;个人出租房屋,免征印花税。

(七)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固定费用800元;收入超过4000元的,按固定税率降低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在出租房地产的过程中缴纳税收和教育附加费,可以持有税收(付款)凭证,并将其从物业租金收入中扣除。此外,扣除额也被允许提供有效和准确的证据,以证明纳税人承担了租赁物业的实际修理费用。每次的限额是800元。如果扣除未一次完成,则允许扣除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除完成。直到。

非住房的个人租金,根据应税收入乘以20%的税率计算和支付;个人出租房屋,减去应纳税所得额乘以10%的税率即可征收个人所得税。

全面营改增后,个人出租房租取得收入,需要缴纳什么税种?税率是多少?

个人租赁住房需缴纳营业税(税率3%/ 2),城市建设税(税率1%或5%或7%),教育费(税率3%),地方教育费(税率1%) )财产税(税率4%),土地使用税(免税额),印花税(税率0.001)和个人所得税(税率10%)等。

当租金价格为2,000元人民币时,房客的月租税费包括:

(1)营业税:月租金收入×3%/ 2,即2000×3%/ 2 = 30元;

(2)城镇建设税:营业税×(1%或5%或7%)(在城市地区,税率为7%;在县乡镇,税率为5%;位置不在市区,县城或城镇,税率是1%;外国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不征收),按市区标准,即30×7%= 2.1元;

(3)教育附加费:营业税×3%(不征收外国和港澳台人员),即30×3%= 0.9元;

(4)地方教育附加费:营业税×1%,即30×1%= 0.3元;

(5)物业税:月租金收入×4%,即2000×4%= 80元;

(6)土地使用税:免征土地使用税;

(7)印花税:月租金收入×0.001,即2000×0.001 = 2元。以上(1)-(7)项的税费总额为:115.3元。

(8)个人所得税=(2000-115.3-800)×10%= 108.47元。

扩展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收入,是扣除每一万元纳税年度的收入后,应扣除其6万元的费用和特别扣除,特别附加扣除以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非居民个人的工资和薪金,每月收入减去支出的余额$ 5,000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每次收入金额均为应税收入。

(3)营业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应税收入。

(四)物业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 4000元及以上,减按20%,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5)财产转让收入应为财产转让收入余额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股息和意外收入的收入应为每种收入的应税收入。

来自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扣除收入的20%之后的收入。薪酬收入减少70%。

个人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扶贫,扶贫等公益慈善机构。捐赠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收入的30%。扣除:如果国务院规定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应完全扣除税前,则应遵守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