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属于物业出租收入:
“注意”: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请注意顺序),应依次扣除个人出租财产获得的财产租赁收入以下费用:
1.物业租赁过程中支付的税费:税费包括营业税(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无论目的如何,营业税均按3%的税率减半),城市建设税(7%\ 5%\ 1%),财产税(4%),教育附加费(3%)
2.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支出的修理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如果一次不能扣除,可以在以后扣除)
3.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标准:800元或20%
5.适用税率:20%
优惠政策:个人以市场价格租用住房,税率为10%。
以个人名义租用植物所要支付的税费:
1,增值税,根据所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按5%的税率征收,租金中不包括增值税。
2.根据实际支付的增值税收取其他税费,包括:
(1)不同地区的城市建设和维护税有所不同:城市为7%,县乡为5%,乡镇为1%。
(2)教育费要加收3%。
(3)地方教育附加费,税率2%
3.物业税的税率为12%,是根据所获得的租金计算的,而租金仍不包括增值税。
4.个人所得税,根据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应税收入=租金税修复成本(限于800)-800(成本),或应税收入=(收入税修复成本)×(1-20%)
租金不包括增值税;税不包括增值税。
营改制后,房地产租赁税率为1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房地产租赁的一般纳税人(每年应交增值税500万元(含500万元))对于小规模的纳税人,征收率为3%。
附件1.“将营业税试点改为增值税的实施措施”:
第15条增值税税率:
(1)除本条第(2),(3)和(4)款的规定外,纳税人的税率为6%。
(2)以11%的税率提供运输,邮政服务,基本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出售房地产和转让土地使用权。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4)国内单位和个人实施的跨境应税行为的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除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否则增值税率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