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固定资产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地方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的计税依据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际完成的投资额。 1991年4月16日,国务院发布1991年4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暂行规定》,规定自1月起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 1991年1月1日。1991年6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项目经济规模确定,分别为:0%,5%,10%,15%,30%。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受固定资产投资方向的调整。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9号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该税。
税收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调整税的税收范围也称为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的“税收范围”。在中国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种资金,应缴纳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的征税范围。
各种资金包括:国家预算资金,国内外贷款,贷款,赠款,各种自筹资金,自筹资金和其他资金。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新改造投资,商品房投资和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计税基础
计算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的应税金额基础。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计税依据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装修改造投资项目为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税项
征收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的特定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的税项分为两个系列。 (1)基本建设项目系列:
1对国家迫切需要发展的项目进行投资。列出一些在基础产业和薄弱环节上的项目投资,例如农业,林业,水利,能源,交通,邮电,原材料,科教,地质勘探和采矿。投资于城乡个人建设和购置住房,外国政府赠款和其他外国赠款安排,以及设备购买投资。
2鼓励发展但受到能源,运输和其他条件限制的项目投资。列出了一些重要的原材料,例如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石化,水泥,以及一些重要的机械,电子,纺织工业和新型建材,饲料加工等项目。
3在项目厅和国家严格限制的开发项目中进行投资。
4投资建设职工住房(包括商品房)。
5个对一般基础项目的投资。
(2)装修项目系列:
1满足该国迫切发展需求的项目投资(与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相同)。
另外2个用于装修项目的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后备费)*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