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说的个人所得税是指由“个体经营,个体经营(合伙)企业,个体经营(合伙)”等“个体经营生产经营所得”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计入个人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帐户。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缴个人所得税
于月底结转盈亏
借:今年的利润
贷款:所得税费用
工资中的个人所得税,应在“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中注明。
代扣代缴工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过程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预扣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预扣个人所得税)
第二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通常包含在应付税款中,但是还有其他应付款项,具体取决于财务方面的处理方式。2008年应收税费的二级科目按照原会计制度计算。应纳税额是一级会计科目中的变更,而二级会计科目是未付增值税的取消,没有其他变更。至于2008年应付的福利,是否有必要在年底将其变为零?我不知道。您正在询问财务问题,其中大多数从事人事工作,恐怕很难回答您
应支付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帐户进行会计核算。
累积工资时:借入:管理费用(或生产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款:应付员工
支付工资时:借款:应付给员工
贷款:银行存款(或现金)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交税时:借:应交税额-应交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应按人均计算,因为每个员工的薪水都不相同,并且中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累进税率和不同的实际税率。同时,可能有些员工不符合纳税标准,不需要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11条,应根据预扣税款向预扣代理支付2%的手续费。国税发[1995] 065号第17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扣缴的税款缴纳2%的手续费。代扣代缴代理人可以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并对在代扣代缴和代扣代缴方面做得很好的纳税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