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支付时
借款:员工应付薪水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2.提交个人所得税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在计薪时:
借:管理费等。
贷款:应付职工薪酬(等)下个月发布
时:
借入:员工的应付薪水(等)
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您的问题是上个月的工资没有应计个人所得税,因此,如果您调整了本月上个月的未应计税额,则还可以使上个月的错误证明无效,然后执行再纠正一次。支付工资后,相关科目将被平均分配。
一般正常的工资核算会计分录为:
1.支付工资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重新申报个人税和社会保障声明表,自动扣除地方税后,获得银行收款单,下个月支付个人税和社会保障)
借款:员工应付管理费
管理费用(您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而无需支付员工补偿/社会保障科目)-社会保险(红字)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在计薪时:
借款:行政费用收入
贷款:员工应付管理工资
3.下个月获得银行收据单时:
借款:行政费用-社会保障
4.在结转损益的期间:
借:年度利润
贷款:行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