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的计算是正确的。公司股息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双重征税问题。此问题是由税收系统的设计引起的。目前无法解决。最初的设计可能是鼓励股东再次投资并减少股息对。但这似乎也是上市公司不支付股息的原因。
2.对于个人投资股票,如果是上市前购买的限制性股票(原始股票),则利润为600万* 20%= 120万,税收负担通常比公司投资更多地分配给个人更轻(150 + 90 = 240万),因为没有双重征税问题
从2010年1月1日起,将对转让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的个人的收入征税。个人受限制股份的转让,是在扣除股份原值和合理税费后,以每次转让受限制股份所得的余额为基础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20%= [限制性股票转让收入-(限制性股票的原始价值+合理税额)]×20%
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制性股票原值证明,如果不能准确计算限制性股票的原值,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15转移收入的百分比价值和合理的税收。
包括在应税范围内的限制性股票不包括股份重组和新股上市后的配发限制性股票,新股发行时的配售以及上市公司为引进战略投资者的目的。
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以给予雇员股权激励限制销售股份的权利在转让时暂时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