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民个人工资和薪金所得的预扣和预缴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
请注意,税率表中有一列“快速计算扣除”。快速计算扣除是指为解决逐步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复杂技术问题而预先计算的一条数据。
个人所得税是在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使用快速计算扣除法计算的: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审查和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每月支出的5,000元,专项扣除额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额后的余额。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纳税额是在每月转换后计算的,没有扣除其他扣除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收入,首先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并缴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具体通知,规定执行5000元的“起点”。对于2018年10月1日(含)以后的纳税人的实际工资和工资性收入,统一扣减费用,每月5,000元,应纳税额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计算。
对于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之前的实际薪资,应根据税法修正案的规定扣除费用。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关于全面实施新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问题的公告
用于工资和薪金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工资薪金所得为月收入减少3500元后的应纳税所得额。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附加扣除标准为1300元。这是:
(1)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的外国人员;
(2)在中国申请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的外国专家; (三)在中国有住所但在中国以外工作或者取得工资的人员个人;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确定的其他人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根据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从应纳税人的应税收入中扣除。换句话说,个人获得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并且免征个人所得税。
3.补贴和补贴。
(1)一胎补贴和育儿补贴。
(2)根据税法的旅行津贴和用餐津贴。仅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允许旅行费津贴和伙食津贴,超出部分也应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误导补贴范围的通知》(财税[1995] 82号)规定:国税发[1994] 089号未征收误导性补贴,是指财务部如果某人在市区或郊区工作而无法工作或返回晚餐,而确实需要外出就餐,则根据实际的进餐错误次数和规定的标准错误地收到了进餐量。
企业以现金形式向个人支付的住房补贴,医疗补贴和补充养老保险,应全部计入接受者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所得,并按个人所得税征收。
(3)通讯补贴的扣除标准因地而异。一般说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算出符合标准的产品。超出标准的,应计入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