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一些单位和部门应当在年终总结,各种庆祝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提供有关人员。 ,商业交易和其他活动发行现金,有形或有价证券。个人取得此项收入,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由缴纳该收入的单位代扣代缴。因此,上述企业在年底向客户赠送礼物时需要预扣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四款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购进商品或应税劳务所得的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进项税额。因此,您要分配给业务会议参加者的所购商品(增值税发票)为个人消费所购商品,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不能按规定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一些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期间应当开展各种庆祝活动,交易和其他活动该部门的相关人员发行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个人取得此项收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个人代扣代缴。支付收入的单位。据此,对于分发给商务会议参加者的外包商品,发行人应当对“其他收入”项目适用20%的税率,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没必要。
财政部关于促进会展业企业赠送礼物的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具有相应的规定:
第1条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和折扣销售商品(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
2.企业在赠送礼物的同时出售礼物(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例如电信公司购买手机积分,网络访问费或向手机赠送手机礼物等;
3.企业将根据消费积分向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个人赠送礼物。
扩展配置文件:
《财政部关于促进会展业企业赠送的礼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相关条款:
第2条在企业促销,广告和其他活动中,企业随机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对于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项目完全适用于个人20%的税率。所得税。
企业在年度会议,座谈会,庆典和其他活动中,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第三条企业应向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客户提供额外的抽奖机会。个人的获胜收入应列为“偶然收入”项目,并适用20%的全额所得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53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1)一次性发卡机构或发卡公司(以下统称)称为“卡片销售商”)出售一次性卡或接受通过向单一用途卡持有人充值而获得的预收资金,而无需支付增值税。持卡人可以按照本公告第9条的规定,向购卡者和充值者开具一般增值税发票,不得发行特殊增值税发票。2)持卡人使用单一用途的卡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商品或服务的卖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并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例如:
情况1
我公司购买了一张5,000元的购物卡,并获得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项目名称为“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税率为“无税”。
借:预付卡,预付卡5000元
贷款:银行存款5000元
可能不会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也可能未扣除公司所得税。
案例2
我们公司使用购物卡为员工提供新年福利,10名员工,每人购物卡500元。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5000元
贷款:预付帐户-预付卡5,000元
(1)附件中应附有购买卡发票副本和员工的购买卡签名表;
(2)是一项个人福利,应将其合并到当月的工资中,并对“薪水”所得的收入扣除个人所得税。
情况3
我们公司使用购物卡向客户提供社交娱乐费用,以维持客户关系
借:管理费-商务娱乐费5000元
(1)税前扣除应根据商务娱乐费,以购买预付卡和相关礼品券时获得的发票复印件为基础;
(2)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的5‰。
案例4
我的公司使用购买的购物卡在销售产品时以礼物的形式将其赠送给客户。例如,当达到一定数量的销售额时,可以给出一定数量的预付卡。
借:销售费用-促销费5000元
(1)对于不属于随机礼物的情况,无需考虑预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2)在销售过程中以购买礼物的形式赠予客户,例如,当客户达到一定的销售额时,可以赠送一定数量的预付卡。该证明在扣除营业税促销费之前扣除。
案例5
我们公司使用购物卡购买办公用品并获取办公用品清单。
借:管理费-办公费5000元
采购办公用品可以与购物卡的购买发票和购物清单一起存入贷方,并根据相关规定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