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保的工资怎么报个人所得税-有社保的一定有个人所得税吗

提问时间:2020-05-03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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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3 09:40
最佳答案

公司个别人员有社保,但是因为工资没有达到个税起征点,没有申报个人所得税,有影响吗,如果有,要怎么办

个人税要求完整申报

尚未达到阈值的人也应报告

地方税收有一个税收申报软件

具体问您的管理员

保险所报的工资和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不一样可以吗

这种现象很正常,为了少交税。但是,现在要稍微纠正一下朋友的说法,社会保险金标准是当年平均社会工资的60%至300%,而不是实际的个人工资。如果低于社会工资的60%,将按照社会工资的60%支付。如果个人工资在60%到300%之间,则实际工资将作为付款标准。如果高于300%,将按社会平均工资300%支付。祝你好运〜

没有交社保的人员需要报个税吗?工资怎么入账?

那些不缴纳社会保障金的人必须缴税,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没有记录实际金额的工资,但也要依法缴纳个人税。

《中华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1条。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居住了总共183天的个人是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居民个人收入,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年度内无住所且未在中国居住,或无住所且在中国居住少于183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为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雇主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付款记录和个人权益记录,并要求社会保险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和其他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有权监督自己单位的支付。

《中华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在报个人所得税时候每个人的工资必须是和社保里的工资基数一样吗?不一样可以吗?每个人少写一点可以吗?

上报个人所得税时,是根据实际工资收入计算的,该收入与社会保障基数不同,后者是去年雇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更新或低估,应根据实际工资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每个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该人因任命或受聘而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就业。

(2)劳务报酬是指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等,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收入。

(3)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出版和出版其作品而获得的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

第30条代扣代缴代理人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代扣代缴声明,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扣留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进行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按照规定保存与特殊额外扣除有关的材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特殊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联合处罚。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2条应针对以下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的个人居民(以下简称合并收入),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