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没有利润分配,股东不必纳税。
股份有限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应按政策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10〕54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加强企业改制,增加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层对于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金和股票溢价发行以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出注册资本和股本,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按照“利息,股利”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股息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5条第5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统令,2007年第85号),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的收入,股息和财产租赁收入,比例税率适用于财产转让收入,附带收入和其他收入,税率为20%。
因此,如果企业将其未分配利润转换为股本,则个人投资者应对“利息,股息,股息收入”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分配给股东的净利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净利润分配的项目包括以下部分:
1.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是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的生产和运营或转换以增加公司的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的10%。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不得继续提取。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大会根据需要决定。
2.股息(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公司在提取公积金后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息(已分配利润)。股息(利润)的分配应基于每个股东(投资者)持有的股份数量(投资额),每个股东(投资者)获得的股息(利润)以及持有的股份数量(投资)金额)成比例。原则上,股份有限公司应当从累计利润中分配股利,不分配利润不分配股利,这就是所谓的“不分配利润”。但是,如果公司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以维持其股票的声誉,则储备金也可以在股东大会上经过特别决议后用于支付股息。
王楼主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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