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原雇主与该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不再支付报酬,也无需申报个人所得税。
雇员本身没有收入,也无需在与下一个雇主建立劳动关系之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需要个人所得税。以下个人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上级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和环境方面的奖项保护
2.国家债务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
3.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四分之一的福利,退休金和救济金;
五,保险赔偿;
六。士兵的服务调动和遣散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给干部和职工的结算费,辞职费,退休工资,退休工资和退休生活补助;
8.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各国免税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使领馆人员的收入;
9.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十,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免税收入。
1.个人所得税法中的纳税期限由支付实现系统执行,即支付时间为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如果:贵公司的4月,5月和6月的工资是在7月支付的,则纳税期限是7月(请勿将税法中的纳税期限解释为公司的实际工资月份)。在8月7日前存入金库。如果您说退休雇员的上个月的佣金和7月份的工资是在7月份支付的,那么纳税期限是7月份,并且它将在8月7日内支付到国库中,因此您的说法是正确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8条规定:对于个人所得税,应将收入作为纳税人,而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您的公司和另一家公司都在7月份支付了员工的薪水,那么你们两家公司都是法定的预扣代理,分别代扣并支付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该法第8条规定:如果工资是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获得的,纳税人(雇员)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