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员休产假期间,保险机构支付产假津贴,单位不支付其工资收入。当
单位使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系统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在“正常工资收入”表中,休产假的个人雇员的应付工资额为零。
陪产假的薪水为产假津贴。
生育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的原始工资标准每月支付产假,然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给职工。雇主按照规定。在总体条件允许的地区,社会保险机构可以委托金融机构直接向员工支付产假津贴。
领取产妇津贴的雇员被视为已支付相应的工资。如果产假津贴高于雇员的原始工资标准,则雇主应向雇员支付产假津贴的余额;如果产妇津贴低于雇员的原始工资标准,则差额应由雇主弥补。
员工依法享受的生育津贴可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