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公司不涉及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1.公司A是公司要考虑的企业所得税。他们计算投资收益(100万投入,100万销售,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税:自然人B仅在转让股权并获得收入时才需要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业务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关于收回投资终止,合资经营,商业合作等行为的个人所得税征收问题,宣布如下:
1.个人出于各种原因终止了他们的投资,合资企业和业务合作,并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企业的经营伙伴那里获得了股权转让收益和违约。合作项目。黄金,补偿金,补偿金和其他追回的金额均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收入”项目的适用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税收入的计算公式如下:
的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收入,违约赔偿金,补偿,补偿金和个人收回的其他金额的总和-原始实际出资(投入)和相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