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超过应纳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
“在下列情况之一下,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根据本办法提交纳税申报:
(1)年收入超过人民币120,000元;
(2)在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赚取工资的人;
(3)从中国境外获得;
(4)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获得应税收入;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