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比亚财政和国家计划部负责制定国家税收政策,并根据宏观经济发展的需要每年调整税率标准。赞比亚税收局(ZRA)是政府主管和管理各种税项(包括关税)的主管部门。主要税种包括直接税,例如公司和个人收入,股息和利息,增值税,采矿使用税和财产转让税。
的主要税率如下:
(1)公司和个人所得税。赞比亚实行35%的统一企业所得税率,该税率每年支付一次。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税制,税率为10%至30%。其中,年收入超过6240万克瓦查的人需缴纳35%的所得税。
(2)银行和金融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5-45%。
(3)其他税种和税率。预提税,奖金和租金的征收率为15%,利息税为25%。增值税:当前税率为16%。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医疗器械,设备和药品免征增值税。矿产使用费:3%。财产转让税:3%。
个人所得税征收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对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的个人所得税的征税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经营活动收入。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适用薪资收入)
3.应税收入=扣除三项保险和一项金扣减标准后的每月收入
收入,劳务收入,手稿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股息,股息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