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节税

提问时间:2020-03-02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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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2 18:51
最佳答案

私车公用的节税技巧与风险规避案例分析!

[案例]公司业务经常使用甲公司董事长的别克家用车,因此董事长决定以20万元购买该车,但由于转让手续,公司必须缴纳相关税款超过1万元人民币,感觉不经济,因此尚未办理车辆转让手续。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实质比形式更为重要,公司财务部门以银行转帐付款收据,个人收据和购车发票复印件等附件为基础,在购货中购买20万元“固定资产”账户支出折旧如期计提。目前,该公司2009年的税收结算工作正在进行中。请问:A公司的上述待遇正确吗?可以在税前扣除折旧吗?如何规避税收风险?

[分析]上述处理方式在会计或税收方面不可行。1.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合法性要求,作为会计基础的原始附件必须具有最低限度的正式要求,而不仅仅是其经济实质。没有获得转让交易发票就违反了购买二手车的规定。《中华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使您查看经济实质,在会计核算中有什么证据证明所购车辆属于公司用途呢?2.企业购买的资产必须具有真实和合法的证明,才能预先缴纳所得税。白条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更重要的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购置房屋或其他财产的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财税[2008] 8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关于印发实物给职工福利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

4个节税技巧,不知道就亏大了!_代作

当前许多企业主都非常苦恼,压力太大,因为公司的税收成本确实太高了。全年发现,支付给税务局的金额超过了他们自己的余额。考虑一下我感到不知所措,特别是对于小型企业而言,这不容易生存。结果,我觉得我赚到的一半钱必须纳税,导致企业流失。

税收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作为个人,我们确实要依法纳税,但实际上,如何纳税也是一个窍门,因为尽管税法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公司也有合理的选择。规划空间。

许多税收优惠政策都集中在高科技领域。由于优惠政策的申报过程复杂,缺乏了解和不稳定,一些中小企业放弃或未能申请优惠政策。

然后,今天我将从四个方面告诉您:

首先,摊销利润。

在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员工的福利在薪salary税计算范围内可以适当地高。这样,它不仅起到激励员工的作用,而且主要可以将这些福利费用包括在内。因此,公司的经营成本摊销到公司的利润中,从而达到减税的目的。

其次,混合销售税率是不同的,必须合理划分。

实际上,混合销售确实是亏损,您必须支付两次增值税。例如,对于已安装的灯泡,灯泡需要缴纳增值税,安装服务也必须缴纳增值税。从商人的角度来看,他们绝对希望减轻税率负担。设备增值税高于服务税税率。然后,商人希望以较低的材料设备价格和较高的安装服务。这样可以有效减轻税率负担。

而且,发票丢失后,请不要放弃,仍然可以报销和结算

税务部门实施“票务税收控制”。由于涉及税收,因此如果发票丢失,则无法重新打开票证。

但是,如果我没有发票就无法偿还该帐户怎么办?

实际上,您无需担心,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措施来弥补发票的丢失:

首先,请与发票部门联系,以获取带有原始发行单位公章的证书,并注明原始凭证的编号,金额和内容。经会计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充当原始凭证。

其次,如果确实无法获得火车,轮船,机票和其他凭证之类的证明,则当事方将写明详细信息,并经处理单位会计部门负责人批准和单位负责人,他们也可以原始文件。

最后,公司费用和个人股东消费不能混为一谈

这实际上是非常危险的。一些公司投资一系列固定资产,例如房屋和汽车,但并不是以公司的名义而是以个人的名义来放置公共资产。并且该帐户没有记录应收帐款或其他应收款,该帐户也存在问题。

干货‖售后回租节税多,让固定资产融出RMB

中小型企业经常由于财务问题而错过设备开发的机会。融资租赁是一个非常有效的解决方案。融资租赁是一种以融资为直接目的的信贷方式。它表面上是借来的,但本质上是借来的,并以租金的形式分期偿还。常见的融资租赁方式包括直接租赁以及售后回租。今天,我们来看看买卖和回租。

销售和回租的概念

售后租回是指出售自制或购买的资产并租回给买方使用。它使设备制造商或资产所有者(承租人)可以获得所需资金,同时保留使用资产的权利,同时为出租人提供获利的投资机会。

售后回租的特征

买卖双方可以在买卖过程中不受干扰地使用资产;

资产的售价和租金是相互关联的,资产出售的损益通常不计入当期损益;

销售/承租人将承担所有合同执行费用(例如维修费用,保险费用,税金等);

买卖人可以从买卖中获得应税的财务收益。

销售和回租的优势

增加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并振兴自己的固定资产;

灵活的融资基金,无限制使用资金;

节省的税款,例如直接投资税减免,加速折旧中的所得税减免,财务补贴等;

有助于全面考虑业务计划并改善业务的财务结构;

灵活的租金和付款方式具有低成本优势。

售后回租可节省大量税款

实例探究

近年来,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了中国的制造业技术改革项目。 A公司积极响应这一呼吁,并希望投资800万元购买新设备以扩大生产能力。A公司目前拥有一件已使用两年的旧设备,购买价为1000万元。根据直线折旧法计算,该设备目前的价值为800万元。在购买新设备之前,甲公司折旧前的税前利润为人民币1000万元;购买设备后,预计每年可增加折旧前的税前利润300万元。

一切就绪,仅需人民币!怎么做?

采用龙华金融租赁的“售后回租”计划,灵活安排租赁期限,并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问题!

振兴固定资产的计划是这样的!

A公司通过出售和回租将现值800万元的旧设备卖给了浪华金融租赁。租赁期限为6年,融资用于购买新设备。

A公司每年年初支付租金180万元,总租金为1080万元。租期届满后,甲公司又支付人民币500,000元以恢复设备的所有权。

龙华的“售后租回”计划巧妙地帮助甲公司结合了租赁和投资信贷的税收优惠政策,帮助甲公司节省了584万元的税收,增加了1,392万元的税后利润!

ps:为了简化会计处理,假设购买设备后,甲公司的利润水平是稳定的,折旧前的税前利润每年是平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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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节税筹划四种方略

跟着我们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有很多种,但是从业务活动的类型和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来看,通常使用以下四种方法。

在第一种方法中,纳税人必须选择和控制收入的方法和时间,并计算该方法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

销售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销售商品的结算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收入结算方式对不同的结算方式有不同的标准。税法规定,收货日期为收取销售款项或取得销售收据的凭证,提货单向买方的交货日期为确认收入的时间;信用销售和分期销售基于合同的签订日期。确认时间;对于提前进行的订单销售和分期销售,收入在交付货物时确认。这样,通过选择销售结算方式,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可以适当地将其归属于收入年度,以达到减税或递延税款的目的。

选择收入确认的时间。每种销售结算方法都有确认收入的标准条件。企业可以通过控制收入确认的条件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特别注意计划在年末发生的确认销售收入的时间。企业可以推迟确认销售收入的时间。直接收货和销售时,他们可以通过推迟提单的收货时间或交货时间,将确认收入的时间推迟到下一年,以便获得延迟纳税的好处。

劳动收入计算方法的选择。在计算长期合同项目的收入时,可以使用完工百分比法和完工合同法。考虑到税收因素的影响,首选完工合同法。

第二种方法,纳税人应根据税法在确认和计算成本和费用方面的不同规定,根据企业情况选择一种有利的方法。

选择库存评估方法后,纳税人可以使用适当的库存评估方法在期末库存和已售商品之间分配成本。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将导致企业库存的运营成本不同,从而影响应税利润并减少企业所得税。因此,库存评估是纳税人调整应税利润的有用工具。选择最有利的库存评估方法可以节省税收。根据现行税法,可以采用不同的方法(例如先进先出,后进先出,先进先出,加权平均和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库存评估。不同的库存评估方法对公司税收有不同的影响,这对于财务管理很重要。步骤也是税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哪种方法更好,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由于折旧包含在产品成本或期间费用中,因此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当前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水平以及应交所得税的金额。因此,折旧方法的选择和折旧的计算变得非常重要。问题。在计算折旧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固定资产的原值,固定资产的残值,固定资产的清理成本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折旧法,总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对纳税人产生不同的税收影响。

第三种方法是,纳税人必须通过成本和费用的分配和支出来获得最佳成本值,以最大程度地抵消利润并少缴税款。成本,费用分配和支出方法的使用不会任意夸大成本或任意花费它们。相反,它使用诸如成本计算程序和会计方法之类的财务方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税收和节税活动。

费用分摊方法。成本分摊方法的使用影响公司税收水平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如何最小化支出支出,另一个是如何使成本分摊成本最大化。企业通常有多个支出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其规定的支出范围,例如劳务标准,管理费配额,减员标准和各种补贴标准。如何在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选择最小的成本支付方式,即实现生产经营效益和成本支付的最佳结合,是应用成本分担方法的基础。

费用法。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如果发生坏账和坏账,应及时将其计入成本,并及时识别存货损失和存货损坏,将属于正常损失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及时处理。对于可以合理估计的费用,应当采用应计方法计算费用,并适当缩短以后年度需要分摊的费用和损失的摊销期限。例如,低值易耗品的摊销和应摊销的费用应选择最短的时间段,增加前些年的费用,并推迟纳税。限额内发生的费用,如商务招待费,慈善救济捐款等,应准确把握支出允许限额,力争在规定范围内全额支出。

第四种方法是,纳税人可以通过弥补损益来节省税款。损益弥补是指允许公司使用某一年的亏损来抵消以后几年的盈余,以减少以后几年的应纳税额。这种优惠形式在支持新企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对有风险的投资有相当大的激励作用。但是,该方法的应用必须以公司有损失为前提,否则不会产生鼓舞作用,就其适用范围而言,只能适用于企业所得税。中国税法规定:企业每年的亏损可以由下一年的税前利润弥补;不足的,可以在5年内用税前利润弥补。如果损失还不够,应使用5年后的税款获利后补。损益补偿计划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收入是预先确认的。企业可以在可抵销前五年损失的年度内,提前确认收益。

(2)推迟的支出。对于坏账和坏账,不计提坏账准备,直接核销方法用于将可归类为经常费用的项目资本化,或推迟支付某些可控制的费用,例如广告费用。

重思央地财政之三:重新认识地方税

经济观察家杨志勇/温家宝重建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必须解决地方税收问题。什么是地方税?为什么必须要征收地方税?更为流行的答案是:只有属于当地的税收才是地方税收;中国实行税收共享制度,因此需要地方税收。地方税是调动当地热情的“标准”。自中央和地方财政实行“分开做饭”以来,财政收入已分为三种类型: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加强了这一点。地方固定收入的税收部分自然是我们习惯的地方税。但是,仔细检查,仍然有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如果仅将地方政府征收的税款视为地方税,那么实际上,尽管定义了许多类型的“地方税”,但提供的税收却极为有限。

1994年的改革奠定了现行税收共享体系的基本结构。因此,让我们首先看一下1994年税收共享改革计划中的地方税收。“地方固定收入包括:营业税(不包括铁路部门,银行,保险公司总公司缴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包括上述当地银行和外资银行以及非银行营业税)金融公司所得税)。缴纳利润,个人所得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城市维护和建设税(不包括铁路,银行总部和保险总部),房地产税,车辆和船舶使用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殊产品收入农业税(简称农业特殊产品税),耕地占用税,契税,遗产和赠与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付费使用收入等。”

一一分析“地方税”,我们发现“地方税”系统中各种税种发生了许多变化。营业税曾经是为当地提供最多收入的税收,在地方税收体系中也被视为主要税收。但是,随着2016年5月1日全面启动“税制改革”试点,营业税逐渐从中国税制中退出。它也失去了这样的主要税收。在当地损失的营业税收入主要由增值税收入分成的方法弥补。为了确保现有的地方财政资源保持不变,2014年批准了中央收益率和地方退保基数。各行各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被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增值税的中央份额为50%。分享50%的增值税。2016年,增值税分摊后,中央政府将当年的1780亿元税收全部返还给了地方政府。通过试行“税制改革”,增值税的共享税特征更加明显。

自2002年所得税制度改革以来,公司所得税收入不再按行政隶属关系分类。除了一些中央企业所得税收入外,大多数企业所得税收入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共享。个人所得税也已从地方税改为共享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自2000年1月1日起暂停使用,此后取消。1994年的屠宰税和“宴会税”改革都决定了是否由各地决定是否征收。实际上,由于征收和管理成本和收入的严重不对称,后来取消了这两种税。尚未征收证券交易税。证券交易的印花税与之相似,是印花税收入的大部分。2015年印花税收入3441.44亿元,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2552.78亿元。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已经改变了好几次。中央政府占97%,地方政府占3%。从2016年1月1日起,所有证券交易印花税都明确指定为中央税。从未征收过遗产税和赠与税。2006年取消了农业税。新征收的烟草税是地方税收,但在税收板块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由此可见,消费税是与地方可支配金融资源有关的一种税收,而消费税的收入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地方税的一部分。自2009年1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客运和货运附加费包括六项费用。成品油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由国家税务总局征收(进口环节继续委托海关代收)。相应地,为了弥补当地道路养护费等六通行费的损失,征收后对成品油消费税进行了退税政策的补充。2015年,成品油税制改革退税达1531.1亿元。消费税在地方税收体系中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这样,中央一级的税收主要取决于事实上的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都不能依靠自己的排他性税收来增加大部分税收。尽管有更多的地方专项税,但它们可以提供较少的税收,不能满足地方支出的需求对于地方和中央政府而言,最明显的收入是分享税。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很清楚在哪里可以改善地方税制。也就是说,我们必须走出从地方专项税考虑地方税收制度的思维方式,并明确将地方税定义为所有可以提供地方收入的税。有人担心这会导致税收共享系统的虚假陈述。实际上,如果仅出于税收分类的目的对税收进行划分,则没有太大意义。税收共享的本质是形成分级财务,以便每个财务级别都能尽可能承担起应有的责任。通常,自己花钱比花别人的钱更有效率。税收共享制度并不一定必须限于一定程度的政府排他性。可以通过中央和本地税收共享系统来实现税收共享系统。只要预先确定份额比例并保持相对稳定,税收份额就可以在刺激地方方面发挥作用。这里的关键是设计具有最大激励和约束功能的机制。一级政府的排他性税收的系统安排相当于将税收收入的100%分配给该级政府。这是最优惠的税收分配制度。但是,这种系统的选择要服从特定的税制。

从现有的税制来看,不可能设计这样的税制。即使不时谈论房地产税,它也可以提供有限的地方税收。而且,实际上,直接来自房地产的年税收不再低。近年来,仅对房地产征收的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城市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税收收入占税收总额的10%以上。税收。这没有考虑到营业税(VAT),公司所得税和其他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税收所提供的收入。商品可以在一个产业中承担的税负是确定的。越界将不可避免地带来更多麻烦。流行的观点是将消费税转换为零售环节征收的消费税,并将其分类为地方税,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这变得越来越困难。

从现有的税制来看,相当数量的税可以更有效地统一收取。1994年,在一定时期内将国家土地税司调整为适应中央税收收入的需求。但是,随着信息化进程的加快,中央与地方收入混合(以中央收入为地方收入和地方当期收入)的问题成为一个问题。解决起来很容易,应尽可能方便纳税人征税,以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效率。在发明新税收之前,最重要的原则是在税收时考虑税收特征,在税收共享时考虑支出和激励需求。只要能提供地方税收,地方税收。改善地方税收制度应从此开始。从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的角度来看,税收是由中央或地方政府管理的。它应适合税收的特点。税收还可以实现规模经济和税收的有机结合。在当前的国土税收合作中,最终目标应该是整合国土税收,因为没有比整合更高的合作水平了。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战略研究所研究员)

杨志勇经济观察家专栏作家

十五年的增值税减税之路

中国已于2019年开始大幅度减税之路,涉及很多内容,包括放宽标准,开展不同税种的合作以及税费同步改革。其中,减税超出预期,或者增值减税。增值税是中国最大的税收,占该国税收总额的40%。称其为“国家税”并不夸张。如此重要的减税措施肯定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但是,自从1993年中国大规模实行增值税以来,中国的增值税一直在减税的道路上。使增值税更像“增值税”是这些改革的根源。本文将系统地回顾三项主要的减税改革。

增值税是经典征税原则中的“好”税。一个好的税收必须至少满足两个基本标准:灵活性和效率。弹性是指这一税种不仅可以增加当期的财政收入,而且可以动态地匹配经济发展速度。在中国的历史上,不符合弹性标准的税收通常是土地的“土地补助”。当农业转移到工商业时,这种税收不能增加足够的财政收入。效率标准意味着该税收不会对实体经济造成太多扭曲,例如不会引起资本逃逸,扭曲商品价格,减少劳动力投入等。增值税可以同时满足灵活性和效率标准。增值税的基础是商品的流通价格。经济越活跃,商品价格越高,相应的税基将相应扩大。模型中,税收负担是逐层传递的。只要价格和税收能够分开,就不会影响企业的利润,自然也就不会影响企业的生产行为,保持良好的中立性。

因此,当中国在1993年底对传统税制进行重大改革时,它以增值税为改革的核心,却没有把所得税视为重要。考虑到税制变更前后的趋同性问题,将基础增值税率设定为17%,税率和税制模型主要考虑了当时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因此没有任何一步。自2004年中国正式启动增值税改革以来,从税收制度建设的角度来看,中国已朝着更加合理的增值税制度迈进。伴随改革进程,增值税实际税负逐步减少。

2004年:增值税过渡

在1993年之前,地方投资的冲动一直困扰着决策者。因此,在设计增值税税制时,有意抑制这种投资过热。同时,考虑到新税制的财政融资能力,有些合理进项税不包括在扣除范围内。因此,从1994年到2004年,中国实施了生产型增值税,即公司不得对购买的固定资产扣除进项税。这将导致两个更严重的问题。一种是重复征税。在销售过程中对固定资产征收增值税。下一个链接不允许扣除,该费用包含在下一个链接的增值税基础中,并且会再次征收增值税。其次,下游环节的税收负担增加了。为了节省税收,企业将放慢设备升级的步伐。

2004年7月,中国开始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即将生产型增值税转换为消费型增值税,使企业可以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为了配合振兴东北的战略,试点地区选择了东北的三个省。同时,八个主要行业,其中大部分属于重资产行业,对增值税转型有更大的需求。随后,它逐渐扩展到中部六个省和内蒙古。 2008年7月,它覆盖了汶川地震灾区。随着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的爆发,中国政府出台了一项经济刺激计划,该计划对于刺激企业投资至关重要。因此,从2009年1月1日开始,消费型增值税完全取代了以前的生产型增值税增值税。各地区各行业的企业均可对其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

这项改革非常成功,并且至少具有三重作用:首先是实际减税。扣除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减轻下游企业的实际税负,尽管我们经常说增值税不是公司税负。但是,不能扣减的增值税必须是公司税负;其次,刺激投资,增值税的转型也意味着企业投资的税收成本降低了。那些急需更新设备的企业将趁机购买固定资产。最后,提高了技术水平。技术水平已嵌入企业的生产设备中。更加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并提高了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甚至可以说,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帮助中国经济摆脱金融危机,维持过去十年的中高速增长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012:增值税扩大

除了扣除额限制外,1993年的税收制度还带来了“隐患”。考虑到服务的分散性和复杂性,当时对服务业和制造业实行了“双重”税制,即制造业收入增值税,服务业营业税。在服务业相对落后的阶段,这种“双重”税制降低了征费成本,是一种更可行的税制设置。尽管营业税和增值税都是营业税,但它们是对流通中的商品或服务征收的。但是,两者的税基完全不同。。从理论上讲,如果与这两种税制相对应的行业完全相互隔离,并且随着税价的相互作用,“双重”税制将不会造成太大的问题。

但是,现代经济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使商品(或服务)在制造业和服务业之间反复流动。例如,将A制造业的产品出售给B服务行业,然后将B生产的服务出售给C制造业行业。这种频繁的跨行业流动将产生两个严重的问题:首先,重复征税,B在销售服务时将全额征税,从A购买的产品的价值将再次征税,而C在征税时将征税。销售。从B购买的服务不能从进项税中扣除(因为B是服务公司,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B包含的值又构成了C的税基。其次,以节税为目标,产业分工相对落后。一些大型企业已开始实施垂直整合并合并上游生产性服务业,从而免除了对外包服务的营业税。

2012年,中国开始扩大增值税,这就是所谓的“税制改革”。这项改革将逐步将原先征收营业税的服务业转变为统一的增值税制度。这项改革涉及转移大量公司的收款和管理业务,调整机构人员,甚至改变中央和地方收入分享制度。如此复杂的税制改革绝对不是简单的减税,而是希望使增值税税制合理化。,减少行业之间的重复征税,促进行业之间的合理分工,进而促进经济的长期长足增长。

几乎所有制造业都减税。在制造业之前购买的投入服务不得扣除投入服务。改革之后,这是可能的。因此,只要制造业外包服务,其税收负担它一定是倒了。制造业的这种变化也使增值税更接近于对“增值”征税。关于服务业是否会减税仍有争议。主要原因是营业税征收率较低。改革之前,地方政府有许多主动和被动“放水”措施。改革后的增值税抵扣机制是自动的。进行了纠正,提高了征​​收率,并抵消了名义税率的降低。

2018和2019:增值税减免率

如果将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的增值税率进行比较,您会发现中国的增值税率处于中等水平,但是与这些国家不同,中国的增值税率会长期保持固定水平时间。在这一层面上,经济周期没有任何调整。自1993年设定17%的基本税率以来,这一水平一直维持了24年。但是,与24年前相比,“税制改革”后的增值税税制更为复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税率多种多样,分别为17%,13%,11%,第四个比率是6%。最后两个费率是照顾“企业对企业”服务行业。多重税率引起的问题是各行业之间税收负担的​​分配不公平。低税率行业减轻的税负将因高税率而减轻。补充所有下游产业。其次,随着时间的流逝,中间扣除链的断裂越来越多,例如免税条款,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等。

中国于2018年启动了增值税减免税改革。这项改革与增值税税制的完善息息相关。同时,有必要降低增值税税率,同时逐步降低四种税率。分为两个齿轮。在2018年,税率将从17%降至16%,税率11%将降至10%,税率6%将保持不变。 2019年大幅减税将把16%的税率进一步降低至13%,将10%的税率降低至9%,继续保持6%不变。从这些改革方法来看,就是要迅速降低高等级税率,慢慢降低中等级税率,保持低等级税率不变,这样我们才能迈向二级税率。

之前的两种增值税减免模式大致相同。应当纳入抵扣范围并逐步纳入抵扣范围的,即减少企业的进项税额抵扣方法。本轮减税率完全不同。这是基于增值税税制不健全的前提。通过降低企业的税率,如果减税率可以降低企业的税率,则意味着增值税抵扣链存在大量中断。,反之亦然。

经过这三项大规模的增值税改革后,中国的增值税逐渐向实际增值税转移,从而减少了税额扣除方法与扣除方法之间的差异。“税基”,增值税降低率形成了“低税率”,“税基宽,税率低,中性”是我们期望的增值税模式。

(作者范子英是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

(负责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