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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纳税申报系统中,
如果没有个人税项,请仅在本地税网中使用零申报,
如果您有税,则需要在个人税系统中进行申报
如果企业需要在线申报个人所得税,有必要先到当地地税局办理网上纳税相关手续,然后登录到当地地税局网站进行申报。
大致过程如下:
1.在支付薪水之前,请计算员工的实际支付金额和税金。
2.在月初,根据税收信息对当地税收网络进行全面申报
3.填写声明后,打印付款表格(在银行付款)
4.进行详细的纳税申报
5.检查详细的申报是否成功(总金额是否与付款金额匹配)
根据目前的税收政策,在两种情况下,企业代扣并向税务部门缴纳雇员的个人所得税:
是由企业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仅负责预扣税;
另一个是,企业不仅要承担雇员的个人所得税,而且要承担预扣税。后一种情况可以分为固定负担税,全额负担税和一定比例的税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和管理法》以及《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和《个人收入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税收自我申报和纳税》,目前关于代扣代扣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声明,进一步重申如下:
1.所有在中国缴纳个人应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单位或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人。
2.当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额(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无论纳税人是否为该单位的成员,扣缴义务人均应代扣并支付其应纳税额按适用税率个人所得税。
3.预扣代理人应指定财务和会计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人员专门处理个人所得税的预扣和支付。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缴纳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计算和合并个人所得税。
4.预扣代理人应在下个月的15号之前每个月申报预扣税款(如果节假日和节假日被推迟的话),并将“预扣个人所得税报告”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提交“个人收入支付明细表”,包括每个纳税人的姓名,单位,职位,收入,税金等,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6.厦门分公司工作人员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由总公司或分行代扣,并应向厦门分公司的地方税务部门申报并发放。
7.对于使用电子报告的扣缴义务人,基本支付局可以确定如何提交相关信息(例如“详细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