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费用,由于不属于企业负担,因此由企业代扣代缴,因此不属于所支付税费的现金流量。
2.他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3.其他活动专门支付的现金流量。
你好,会计学校的斯内尔回答
应该支付给员工,并支付给员工现金。这本来是雇员的薪水,但是工资的预扣税不是公司缴纳的税款,而是雇员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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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属于什么样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各种税费”。由于个人所得税是代表“应付税源费用-应缴个人所得税”帐户支付的,因此它应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CD流:各种税费”。
预扣税应放在“已支付的税费”中。
的原因如下:
现金流量反映了实际的现金流出和流入。预扣税实际上只是一种扣除工资的形式,它不会产生现金流,也不会支付给员工,因此被分类为支付给员工。付款不当,这就是其中之一。
第二,预扣税不是为员工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的现金,如福利费,由企业承担,个人纳税人为职工。因此,我认为该系统规定“支付给员工的现金反映了支付给员工的‘实际’现金”,是指不包括个人税的实际税额。
另外,如果必须在“支付给员工的现金和支付给员工的现金”中包括预扣税,则有必要区分付款对象是在建员工还是退休员工,以便被淘汰进入与其他业务活动有关的“购买和建造固定资产”这两个项目,既麻烦又不切实际,不利于了解和分析财务状况(少量)。因此,从重要性原则出发,我认为应将税款征收到简的“已付税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