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免费提供房地产的行为,税务机关将向收款人全额征收契税,并在纳税人的契税和印花税上盖章“送达免费赠品”。为了防止双方利用虚假捐赠,将捐赠的营业税(增值税)和出售的房屋分成普通捐赠(包括继承,遗嘱,离婚,maintenance养,直系亲属)。等)和其他类型的无偿赠与行为,并区分如何确定通过这两种类型的免费赠与获得的购房时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纳税人在完成免费赠与减免税手续时,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填写《个人免费赠与房地产登记表》,免费赠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只能处理免费赠与减税和批准程序。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表示,在受让方免费取得受让方捐赠的不动产并再次转让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当从税收和相关的合理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转让所得。在收取和转让房屋的过程中付款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以适用税率20%计算并计算。
财税[2011] 50号文件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行,以下称为“企业”,在营销活动中以现金,消费优惠券,商品,服务等(以下称为礼品)的形式向个人展示折扣,礼物,彩票等形式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1)如果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物,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和折扣销售商品(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
2)企业在赠送礼物的同时出售礼物(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例如电信公司购买手机积分,上网费或向手机赠送手机礼物等;
3)企业将根据消费积分向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个人赠送礼物。
(2)在下列情况之一中,企业向个人赠送礼物的,取得收入的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该税款由企业代扣代缴送了礼物:
{1}在业务推广,广告和其他活动中,企业随机将礼物赠予自己单位以外的个人。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项目,按20%的税率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在年度会议,座谈会,庆典和其他活动中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应当按照“其他收入”项足额缴纳20%的税率。个人所得税。
(3)如果企业赠送的礼物是自产产品(服务),则根据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购买的产品(服务),则根据产品(服务)进行计算服务)的实际购买价格决定了个人的应税收入。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若干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2年第629号)也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