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间接税分别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两大主要所得税。
税收对象:
1.增值税适用于中华民国境内的货物销售和进口的增值税以及提供加工,维修和修理服务。
2.营业税的目的是在中国提供应税服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房地产的纳税人的营业额。
3.消费税的对象是特定的消费品,包括:香烟;酒精和酒精;化妆品贵重珠宝;鞭炮,烟花;汽油;柴油机;汽车轮胎;摩托车;汽车;高尔夫球和高尔夫设备;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
4.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的生产,营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
5.个人所得税是从个人收入中征收的。有11种特定税项:
1.薪金和工资收入;
第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所得;
第四,劳务收入;
五,稿酬;
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七。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十。意外收入;
XI。其他收入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