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用房屋赔偿个人所得税-政府征用个人土地 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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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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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政府征收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政府土地补偿收入是否缴纳个税

每个省不缴纳个人税,就做出了具体解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征收的房屋补偿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贵局的《关于免征居民房屋旧城改造所得的个人费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指示》(深地水发[1998] 274号)经过研究后获得了以下批准:

根据城市发展计划,在旧城改造期间,个人会因房屋被征收而获得补偿费。补偿性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征地补偿免个税政策

国家征收土地补偿款扣个人所得税吗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和国有工矿井改造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 42号)第五条规定,个人应当获得拆迁和回购补偿。因拆迁安置房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和契税扣除。就具体政策而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的有偿房屋补偿收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4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令》。财政和国家税务总局市区房屋拆迁有关税费《政策公告》(财税[2005] 45号)规定,按照城市发展规划,在旧城改造过程中,被拆迁人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拆迁补偿费。房屋拆迁管理法具有赔偿性质收入,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房屋),均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因拆迁而购置房屋的被拆迁居民,房屋购买交易价中相当于拆迁补偿金的部分,免征扣除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金的,按超额征收契税。同时,财税[2010] 42号文件也明确规定,与购置安置房有关的个人也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