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从2011年9月1日起,职工月工资收入的起征点将提高到3500元!(具体实施日期为10月,9月汇报工资时)应付税款计算公式=(当月的工资收入-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免税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附件:新税表系列的全月应税所得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元)
1,当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
2.整个月的税率在1500元以上至4500元之间,税率为10%;
.3。整个月的税率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
系列
含税
不含税等级
税率(%)
快速扣除
1
不超过500元
不超过475元
5
0
2
超过500元到2,000元
人民币475至1,825元以上
10
25
3
超过2000元到5000元
多于人民币1,825元至人民币4,375元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
人民币4,375至16,375元
20
375
超过人民币16,375元至人民币31,375元
1375
6
人民币40,000至60,000元之间
超过人民币31,375至人民币45,375
30
3375
7
超过60,000人民币至80,000人民币
多于人民币45,375至人民币58,375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人民币到100,000元人民币
人民币58,375至70,375
40
9
超过人民币100,000元
超过人民币70,375元
45
《财税[2011] 50号》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向个人赠送礼物。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和折扣销售商品(产品)并向个人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赠送礼物的同时出售礼物(产品)并提供服务,例如购买移动电话积分,互联网访问费或购买移动电话的电信公司等;
3.企业将根据消费积分向累积了一定消费量的个人赠送礼物。
如果公司在下列情况之一中向个人赠送礼物,获得收入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该税款的公司应代扣代缴该税款:礼品:
1.在业务推广,广告和其他活动中,企业随机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对于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项目,对个人所得税完全适用20%的税率。。
2.企业在年度会议,座谈会,庆典和其他活动中向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物。对于个人收到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项目完全适用20%的税率。支付个人所得税答案。
3.企业将为累计消费达到一定数量的客户提供更多提款机会,个人的中标收入将按“偶然收入”全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