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而不是每个人的义务。特别是对于大公司,征税可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因此,为了节省成本,一些公司开始千方百计减少税收的支付:逃税是非法的,然后在法律范围内减轻了税收负担。经过反复的头脑风暴,税收筹划相应地诞生了。那么税收筹划真的可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吗?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也称为税收节省。《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瞒,擅自销毁帐簿和凭证的方式,在帐簿上多支出,或者排除或少报收益,并采取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方式。实现不付款。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被视为逃税罪。与逃税和逃税不同,节税是一种充分利用税法中各种优惠政策以在不违反税法立法精神的情况下将税负降至最低的方法。
节税方法
关于如何节省税款,现在可以将各种企业形容为“百强争霸学校”。同一企业减少税费的方式总是有不同的。在这里,小编列举了企业常用的几种方法。
1。注意融资方式。通常,公司在筹集资金时会适当地从银行借款或在企业之间提供相互融资。这比直接从社会筹集资金要有利得多。这使借贷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支出。
2。售票时间必须乐观。销售方法的计划可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的计划相结合。产品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决定了企业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纳税义务时间的早晚提供了使用税收保护罩和减轻税收负担的计划机会。
3。企业形象必须转变。如果您是一家与高科技公司相似的公司,可以带来更高的附加值,那么建议您选择一个小规模的纳税人,这将在许多方面减轻税收负担。
4。交易对象必须合理。中国现行的增值税制度规定,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不同的供应商时,企业的税负会有所不同。通常,选择一般纳税人的税负要比小的纳税人低得多。
当然,上述节税方法必须在税法范围内执行。更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以最大限度地节省税费。
规划目的
尽管使用规划方法来节省税款在道德上是不道德的,但其行为违背了税法的初衷,但它仅利用现有税法中的漏洞来寻求自己的私人利益,这导致了减少国家税收。但这从侧面也表明,现行税法并不健全。通过研究节税问题,可以改善国家的税收制度,为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作出贡献。此外,在节税之前,纳税人将研究税法,这可以帮助纳税人了解法律和了解法律,树立立法理念并缴纳税收意识,从而提高纳税人的素质。
无论是节税还是避税,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编辑再次提醒大家,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也是我们责任感的体现。不要让自己的利益迷失在眼中,而应该将法律道德抛在脑后,误入歧途。
该州有一项名为“税前支出”的捐赠政策。
1.相关企业的捐款
假设一家公司今年的年收入为100万,其中总成本为80万,税前利润为2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即(200,000 x 25%=)50,000企业所得税。
现在,武汉出现了疫情,企业捐款5万元。本来是为200,000税前利润支付的税款,但现在已支付税前50,000的税款,并且仍应纳税,但只要已纳税(200,000-50,000 =)150,000,即(1510,000 x 25%=)37,500税。
最后,企业的利润是多少?
是(200,000-50,000-37,500 =)115,000元。
,如果不捐赠,公司就可以获取150,000的净利润;捐款只能获得112,000的净利润。
此外,国家对税前支出设置了上限:企业捐赠上限为税前利润的12%;
再次计算:如果没有捐赠,公司的净利润为150,000;捐款只能获得106,000的净利润,也少了6,500元。另外损失了“ 44,000”。
是您,您会“为避税捐款”吗?
2.相关的个人捐赠
个人呢?
除了公司捐款外,许多人还说,个人捐款实际上是为了避税。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是累进税。
少于30,000怎么办?低于30,000的税项将不会移动,并且间隔仍将分别按0%,3%,10%和20%缴纳,并且不会一起跃升至25%。
也就是说,在50,000笔捐款中,最高金额为(200,000 x 12%=)24,000,可以在缴税前支付。
因此,没有人会为此跳区捐款。个人“为避税捐款”的想法是对税法的特别大的误解。
个人捐赠只能被“预税”。
而且,就像公司税捐款一样,个人捐款也有上限:个人应税收入的30%。
关于避税的三个问题
实际上,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有许多合理地避免税收的方法,例如购买资金以获得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 1号》的规定,投资人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交易前:应付所得税为8000万×25%= 2000万元(所得税按25%计算)。
交易后:纳税基数为8000万至1500万= 6500万元,相应的所得税为6500万×25%= 1625万元。有效合法地将所得税减少2000万元至1625万元= 375万元。
分红后赎回资金会降低纳税基准,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写在最后
全国性危机居首位。捐款金额不是判断友善的标准。善良比机智更重要,更理性,更温暖,对战胜这种疾病更有信心。
社会上的愤怒常常被一些未知的事物所蒙蔽并且蒙住了双眼。总是觉得别人在努力做任何事情。除了发展独立思考的能力外,还需要学习更多。不要用想象力来绑架善意和理由。
因此,请勿使用“您只是为了避税”来伤害捐助者。对每一个热情的善良都要温柔。
中国基金报记者叶修叶秋
一旦机构基金在分红之前不久就进入,然后迅速退出以避税,这条路就必须被“封锁”。《中国基金报》记者获悉,监事会可以加强对基金分红和避税行为的监督。
记者从该行业的许多人那里获悉,最近有报道称,监管机构已通过故意借入股息以避免税收来调查了一些基金公司。业内消息人士称,实际上,今年监管机构已就这一现象向一些公司提供了窗口指导。
这种监管趋势正在整个行业中迅速传播。一家上海大型基金公司的机构部门人士说,该消息在该公司最近的早间会议上也得到了交流。该公司决定在随后的基金分红方面更加谨慎,并暂时选择避免使用该分红,即使该机构要求也是如此。
另一位人士表示,该行业对明显使用基金股息和避税行为持谨慎态度,严格控制风险的公司不会采取类似行动。但是,在行业中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即机构持有资金的时间更长,而多机构则“发出补丁订单”。
新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持有期限少于7天的投资者收取了惩罚性赎回费,这也降低了机构对短期借口支付股息的热情。
此外,上海一家基金公司产品部的一位人士透露,在与机构的最近沟通中,许多机构已开始调整基金公司的评估标准。未来的股息将不包括在当前的投资利润评估中。购买同等股息的动机将少得多。
基金红利和避税现象历史悠久,曾经很普遍。它还受到了监管机构的关注。基金业也对这种情况感到担忧,这种“套利”之路可能会逐渐被封锁。
据报道,业界也有传闻称投资者的持有期限可能会进一步受到监管,短期持有者将不再享有基金股息和避税股息。这样,机构逃避资金通过红利的动机就弱得多了,长期持有可能会受到资产净值波动的影响,资金损失可能会超过通过红利和避税获得的红利。
基金股息和税收操作指南
一,政策准则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08年发布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规定:“对于投资者而言,从资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不征收所得税。该法规允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公共资金,并可以在年底使用现金股利合理享受税收优惠。银华的每日分红时间和金额相对确定,风险较低,方便企业筹集资金参加现金分红税。年度预期避免红利比率约为50%,即1亿个利税回避超过1000万。
第二,优势分析
1.政策保证
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的分配中获得的收入不征收公司所得税。
2,现金股利
每年定期分配现金股利。由于分红的时间和金额是相对确定的,因此企业筹集资金和避免分红很方便。({}} 3.稳定的净资产
货币市场基金,每天净资产稳定增长。与股票,混合和债券基金相比,参加货币基金的现金股息不需要承担因股票和债券市场波动而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的风险。
4.良好的流动性
货币基金的投资目标主要是短期债券,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且相对容易实现。股息后集中赎回导致资产净值下降的可能性很小。({}} III。股利分配程序
收入分配
基础日期({}}股息公告日
权利注册日期
过期
现金红利日
2015年
12月15日
12月25日(待定)
12月30日
12月31日
2016
1月6日
①利益分配基准日期:12月15日。也就是说,根据12月15日的基金净值,超过100的部分将支付现金股息。(12月15日,该股的净值为103.327,股利为每股3.327元)
②权利注册日期:12月30日。希望通过参与现金股息节省税款的机构客户必须在12月29日15:00之前购买,或在12月30日15:00之前在市场上购买
③除息日:即12月31日,即客户当日持有的银华日报股份的除息。该单位的净值将恢复为100元,第二年约有3.22%的资产将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④现金股利支付日期:2016年1月6日,现金股利资产将直接退还至客户帐户。
第四,注意事项
①适用对象:该基金的现金股息税仅适用于法人客户,法人,自营证券公司,金融公司等机构客户。它对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合理财富的收集,私募股权基金和个人投资者没有影响。
②开户:参加股息和税收的机构应提前在经纪业务部门开立证券账户。无法通过基金公司直销帐户进行订阅。
③参加时间:
一种。最佳参与时间:12月25日之前。一方面,为避免恶意避税的风险(12月25日为股息发布日期);另一方面,该期限可能是购买新股票的年底。
C。最晚参加时间:由于T + 1确认购买,机构最迟应在12月29日15:00之前申请购买。如果您选择在市场上购买,请最迟在12月30日15:00之前购买。但是,由于年底关闭,大多数货币基金已关闭其订阅。由于市场货币资金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二级市场可能会有较大的溢价,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
④纳税申报
在季度末的15天内,提交附有股息公告的预付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底的5个月内,将以股息公告的形式宣布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
五,案例模拟
摘要如下(单位:万元)
购买X货币基金({}}股利比率
3.22%(3.327 / 103.327)
积分金额
实现避税
805(3220 * 25%)
避税率
(1)会计处理(单位:万元)
1,2015年12月15日:购买X基金
2、2015年12月30日:股权注册日期(此部分免税)
2015年12月30日:除权日
,2015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期
借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20
贷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220
5,2016年1月6日:股息到达日期
借:银行存款3220
贷款:应收股利3220
5.兑换日期
交易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3220
(二)净利润表中的变动
原始损益表和当前损益表之间的模拟比较
单位:万元
收入证明
在X基金之前
购买X基金后
税前利润
公司所得税
税后净利润
通过上述模拟案例,可以发现公司通过购买10亿X货币资金,节省税收805万元,从而提高了当年的净利润。
(三):客户购买了除收入分配基准日期(12月15日)以外的积分
12月15日是X基金股息收入的基准日。上述情况仅假设公司在同一天进行认购(即以103.327的净值持有)。以下假设该公司在12月20日购买了X基金并通过了估计的净值购买时不同方法比较计算的结果如下:
何时申请
12月20日
的总购买金额
的估计净资产增长
0.007%({}}单位净额
103.327
103.363(估算的净资产)(())= 103.327 *(1 + 0.007%)^ 5({}}股息公告({}}股利3.327({}}股利比率
3.2199%(())= 3.327 / 103.327
3.2188%(())= 3.327 / 103.363
实现避税{(}} 804.975 = 3219.9 * 25%({}} 804.7 = 3218.8 * 25%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有关具体操作,请咨询您的会计师事务所。
占领华尔街
目前,市场上的大多数私募股权基金都是合伙企业,很少有公司产品。合伙企业和公司之间的巨大差距部分是因为合伙基金在项目决策效率和团队激励方面具有优势地位,但是税收的好处是合伙企业是市场的主流。合伙基金不是纳税人。合伙人总共只缴纳一种税,避免了双重征税。公司基金是具有纳税义务的独立法人,因此会产生双重征税。
为了能够减少企业所得税,投资者选择了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但是,如果投资者都是有限责任公司,合伙私募股权基金是否仍具有税收优惠?让我们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为例。投资者均为有限公司。其他条件相同。只有私募股权基金是公司型和合伙型。
[补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收入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股息/股息和股权转让溢价。案例分析为基金投资者分析了这两部分收入之间的税收差异。
合作伙伴私募股权基金
股息/红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口径实施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外资企业返还的利息,股利和股利合伙企业不得合并为企业。所得收入应分别作为个人投资者取得的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并按照“利息,股利,股利”应税项目的应税项目计算和支付。
合伙基金项目的奖励积分未计入合伙企业的公司收入,而是按比例直接分配给每个有限合伙人,每个有限合伙人分别缴税。此时,将产生公司所得税。
股权转让溢价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1〕50号)规定:股权(表决权) ,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期货,基金,债券外汇,贵金属,资源开发权和其他投资产品产生的全部收入,应计入生产经营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发行的通知》(财税[2000] 91号)第四条,每个纳税年度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生产和经营的收入,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应税项目的个人所得税法计算,并有五项将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
合伙基金是不缴税的税收透明机构。股权转让溢价收入应在税前除税前作为企业收益处理。此时,有限合伙人还产生公司所得税。
[摘要]:不论是股息/股息还是股权转让溢价的收入,LP(有限责任公司)在获得收入时都会产生企业所得税。
企业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章“税收减免”第26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法令):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为免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资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及其他权益税收法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假设该有限公司的投资项目也是居民企业,则该基金将遵守税收优惠法规。公司资金收到的股息/股息是免税收入,不需要纳税。当公司资金向每个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股息时,它们还用作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收益。
因此,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收入无需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2条第(2)款,企业所得税的第六条中提到的企业获得的非货币形式的收入法律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尚未准备好持有至到期的资产,股权投资,存货,债券投资,劳工服务及相关权益。
因此,公司型基金股权转让的溢价属于企业的应税收入,应缴纳公司所得税。公司基金向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分配股息时,属于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收益。因此,每个股东(有限责任公司)获得的收入是免税的免税收入。
因此,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只需在基金一级缴纳一次公司所得税。
[摘要]: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不必为股息/股息支付税款,而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则要对股权转让溢价缴纳一次性企业所得税。
比较表如下:
收入类型
合作基金
资金水平
公司级别
股息/红利
没有
25%
股权转让溢价收入
由此可见,当基金的投资者是有限责任公司时,从基金的外部投资中获得的股息/股利分配给有限合伙人/股东,与合伙基金相比,公司基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更少。节省了25%的税。股权转让溢价的收益是相同的。
但是公司和合伙企业基金之间的税收差异是否超过了?为了在注册私募股权基金时获得更多的税收优惠,我们经常在具有税收优惠的基金镇注册公司。那么,当再次增加“基金镇税收减免”的变量,并且从上述情况扩展了其他条件时,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获得收入时会有更多的差异吗?
近年来,该国地方政府出台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以吸引投资。地方政府将根据企业的行业类别向公司提供某些本地保留财政奖励。决定。可以看出,获得地方保留的财政奖励的重要前提是企业需要向地方地方税务局纳税,只有当企业纳税时,政府才能获得财政奖励。那么,谁有资格获得基金镇针对公司和合伙企业基金的税收优惠呢?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59号),第二条通知规定,合伙人均为纳税人。伙伴关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为自然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作伙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0条:除税法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使用营业执照所在地作为纳税地点。
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作为合伙制,对税收透明,不自行纳税。合作伙伴分别缴纳所得税。 LP(有限责任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应在LP(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地征税。可以看出,合伙基金产生的税款是由每个有限合伙公司所在地的有限合伙公司(LP)支付的。即使合伙私募股权基金在基金镇注册,也因为它不向基金镇的地方税务局缴税,所以合伙基金您也无法享受该基金镇的任何税收优惠政策。
[摘要]:合伙基金和LP(有限责任公司)都无法在城镇纳税,因此无法获得该基金的城镇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私募股权基金
由于公司型基金的主体是有限公司,而独立法人实体有纳税义务,因此公司型基金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其注册所在的地方税务局征税(基金镇)。公司类基金下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其注册地按照规定缴纳税款。
[摘要]:公司资金和公司资金在股东(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缴纳的税款符合获得基金城镇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而股东(有限责任公司)则未缴纳税款。
[补充]:公司基金获得的股权转让溢价收入符合税收优惠的条件,公司基金获得的股息/股息不征税,因此没有资格。
总结一下
如上所述,在以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者为有限责任公司为前提的情况下,对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资金比合伙基金更具税收效率。加入资金镇的变量后,节税的优势更加明显。总之,并非所有合伙企业基金在所有情况下都具有税收优惠。当基金投资者是有限公司时,公司基金显然具有绝对的税收优势。
作者简介:银行职员杨磊(Yang Lei)从事现金管理业务,并对公司资金管理研究充满热情。
企业海外业务的扩展产生了对海外资金管理的需求。建立海外资金中心需要从三个方面考虑:提高资本集中度,防范和控制风险,税收和法规,其中包括税收成本和风险考虑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企业可以从库房主体的选择和资金池的结构等方面进行节税操作。
国内企业的“走出去”步伐加快了,“全球化”运营已成为一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促使众多国内优秀企业成长为世界百强知名企业。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的出台和发展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良好的商机。
对公司资金管理和升级资金管理模式的需求很大。随着“走出去”公司在海外的扩张以及跨国公司的全球布局,公司资金管理也开始发生全球变化,资金模型和功能在实践中也在不断发展和升级。
海外金库的概念和功能
随着企业海外业务的加速发展,企业对海外资金管理的需求变得越来越紧迫,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选择建立海外资金中心来统一管理和分配海外资金。公司海外财务中心的功能主要分为两类:
首先,是跨国公司的“内部银行”,以协调资金的管理和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集团的整体财务成本;
第二个是企业的结算中心,它统一收取和支付会员单位的费用,管理会员公司的现金和兑换,对冲及其他活动,从而减少结算成本,减少集团资本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并增加总部的总资金控制。
选择海外财务中心时应考虑的因素
在选择海外资金中心时,公司通常需要考虑资本中心的政治环境,财务环境,税收法规,银行服务,时差等,以及其自身的业务发展目标,成本有效性和其他因素。因子。
实际上,大多数公司将在荷兰,卢森堡,新加坡和香港等金融服务发达,资本自由流动,税率低或税制简单的国家或地区建立海外财务中心,中国。从“走出去”企业的情况来看,中资企业对在香港或新加坡建立全球资本中心更感兴趣。现在,以香港和新加坡为例,说明选择海外金库时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它还分析了香港,中国和新加坡作为“走出去”的公司设立海外资金中心的地点的优势。
库房中心的选择将对企业集团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一般来说,在选择建立资金中心的场所时,公司会考虑三个方面:提高资本集中度,预防和控制风险,税收和法规。
1.从促进集中管理的角度
的考虑角度:选择地点需要促进集中交易帐户以实现集团集中管理的目标,而成本效益分析应包括简化合作伙伴银行关系策略以及总体存款和贷款的需求。
一般来说,公司会选择在一家海外控股公司或已建立机构的地区建立一个金库,并选择一家具有本地综合实力的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业务合作伙伴整理并精简合作银行结帐并与小组合作实施集中管理。
2.从改善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能力的角度
的考虑角度:考虑本地市场存款的安全性和收益要求,本地市场资金的流动性,产品和服务的深度以及本地法律,仲裁和政治等,以促进实施集团的内部治理政策,包括外汇,利率和交易对手风险。
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具有以下优势:
中国香港作为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拥有全面的现金管理和国库产品及服务,以及完善而可靠的法律体系。设在中国香港的资金中心可以有效地增强集团的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能力;
新加坡是世界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世界第三大外汇交易中心和世界第二大财富管理中心。同时,新加坡是举世闻名的自由港,拥有利率自由化,法律和监管体系。完成。
3.法律和税收方面的考虑
的考虑角度:考虑到当地的货币政策和外汇管制的程度,当地法规是否允许公司参与本地,跨境和海外资金收集服务。企业需要考虑或避免建立对内部交易的存贷款利息征收预扣税,对银行存款利息征收预扣税的场所,并考虑当地法规中弱化资本规定(如果有)是否不利到组的状态。
香港,中国和新加坡针对与库房相关的业务的法规和税收政策如下:
1.当地法规
香港,中国大陆和新加坡没有外汇管制,也不征收任何股息税或预提税(新加坡必须遵守FTC的优惠政策)。香港,中国和新加坡的监管机构对跨境资金收集和分配,企业跨境融资,内部结算,收款和支付等没有其他监管限制,是建立企业财资中心的有利场所。
2.税收优惠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财资管理中心,以吸引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并经常引入各种税收和政策优惠。
中国香港:为了吸引跨国公司和内地公司在中国香港设立公司财务中心,香港政府在税收法规修正案中引入了相关的税收优惠,该修正案于6月生效。 2016年3月3日。此税收优惠无需提前应用。仅在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时才需要向香港税务局申报。税收优惠有两个方面:
符合条件的利息费用扣除在特定条件下,计算资本利得税时可以扣除公司资本中心在运营集团内部融资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非香港关联公司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利息收入缴税不少于中国香港适用的税率)。
集团内部融资的条件是:
(1)参与资金集中管理的会员公司可以是香港中国公司或非香港中国公司,至少需要其中4家;
(2)每月平均收集和/或分配的资金数量至少为4;
(3)每笔贷款交易不得少于250,000港元或等值的外币。
符合条件的利得税减免是对库存业务中符合条件的利润的所得税减免50%(即8.25%)。合格的公司财务中心和合格的财务利润条件如下:
(1)在中国香港进行国库中心和国库活动的中央控制;
(2)资金活动/交易的利润和总资产不得少于资金中心的利润和资产的75%;
(3)需要从中国内地或非香港联营公司提供的资金服务/交易中产生合格的利润,包括资金池管理(例如建立资金池,进行现金流量预测等) 。),付款管理(集中式付款服务),投资服务(提供增值服务,例如存款,存款证明,债券,票据等),风险管理(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意见,例如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相关对冲工具)例如远期和期货合约等。),与资金管理有关的咨询服务(提供投资建议,融资咨询服务等),融资服务(例如提供担保,备用信用证,应收账款等)。
新加坡:为了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公司在新加坡建立金融和资本管理中心,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于2016年推出了最新版的FTC税收减免“金融和库房中心奖励”,允许公司从合格的服务和业务中受益在费用,利息,股息和收入上获得较低的税收。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所得税优惠金融和基金管理业务偿还给银行或经特殊批准的关联公司的贷款利息免征预提税。符合条件的公司要求的所得税税率已从17%降至8%。
(1)适用于从在集团内提供合格服务的公司收取的费用;
(2)适用于来自自身合格业务活动的收入以及来自经批准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的间接收入;
(3)适用于从金融工具交易中获得的利息,股息和收益。
美国财政部就向新加坡境外的银行和公司的非新元借款支付的预扣税优惠利息;海外认可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在美国国库中心的存款和利息支付,如果将这些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商业活动和服务,则可以享受预扣税优惠。申请税收优惠的企业必须满足:
(1)年度运营费用为350万新元;
(2)雇用至少10名专业人员和其他相关条件。税收优惠期为5年,可以延长。
3.税收协定
为了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并调整两国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了缔结双边税收协定的有效方法。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缔约国双方必须作出相应的让步,以达成一项条约,使缔约国双方居民都享有优惠待遇。
中国香港:与39个国家或地区(包括墨西哥,日本,俄罗斯)签署(《 2016年香港税收(修订)(第2号)条例》中的“公司财务中心”)
新加坡:已与75个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墨西哥,日本,俄罗斯)签署(新加坡金融和库务管理中心税收优惠计划,这是PWC截至2018年4月的政策解释)在政治环境,金融环境,外汇管制和税收政策方面,香港,中国和新加坡是海外金库的非常合适的地点。在实际选择过程中,企业还需要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和建立资金中心的预算成本。
海外金库中心的税收成本,风险考虑因素和计划建议
在海外金库的建立和运营中,税收成本和风险的考虑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对于公司来说,弄清与离岸金库中心有关的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很重要。
税收成本和风险注意事项
1.涉及的税收
(1)所得税。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为了吸引大型跨国集团建立本地财资中心,它们通常会提供优惠政策,例如上述的香港,中国和新加坡。因此,公司除了了解地方税法外,还需要了解地方政府对库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收成本。
(2)预扣所得税。利息预提所得税是一种常见的税收成本。一般来说,利息支付者是预扣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人,利息接收者是实际的纳税人,但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税收安排是通过商务谈判来传递的。
计算利息预扣所得税时,首先需要了解付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和法规(税率),然后是财务中心是否已签署了国际与付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协定。例如,中国内地税法规定的预提所得税率为10%,而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税收协定,预提所得税率为7%。
(3)增值税和其他流转税。除了所得税和利息预提所得税外,跨境支付利息还可能涉及流转税。例如,中国支付外国利息。除了预扣所得税外,它还必须支付增值税。
2.转让定价风险
海外金库中心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转移定价策略通常会对集团的总体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产生重大影响。作为跨境资金分配中心,金库中心通常涉及与会员单位的许多相关交易。如果财务中心的税负较低或有某些税收优惠措施,则可以通过全球资本分配来降低集团的总体成本。提供税收条件。
但是,在特定的业务运营中,企业需要澄清金库中心和交易对手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特别注意合理的业务目的并防止税收风险。
3.防止资本稀疏规定的影响
弱资本也被称为“资本隐瞒”,“股份隐瞒”或“收益回报”。防止资本金稀少的规定规定了公司可从关联方获得的最大贷款额。如果发现其债务融资比率过高而没有合理的商业原因,则可以判定为避税。这种免税原则是:
首先,利息支出可以在投资企业所得税之前支出,但是股息不能支出。
其次,在某些国家/地区,股息的预提税率高于利息的预提税率。例如,美国对股息征收预提税,并免除利息税。基于上述避税的可能性,许多国家已经采用了防止资本弱化的法规。
因此,企业还必须充分考虑财资中心所在地区和相关地区的资本弱化法规。
有关全部内容,请参阅《美国财政部中国》杂志2019年4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