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有很多类型,并非所有投资收益都是免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2项和第3项:免税条款: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免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已获得与该机构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它不包括在不到12个月的时间内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所获得的投资收益。
也就是说,新税法完全否定了国税发第118号和第56号文件中的某些税收补充条款。
可以看出,居民企业对其他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如果是股权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则税收政策会有所不同。
免征企业所得税,但是您的公司在支付股息时需要支付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