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税
Guo Shui Han [2005]第3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和无个人所得税增值的批复”(2005年4月13日):可在百度上找到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41号):个人投资非货币性资产并转移非货币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个人所得,应当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20%。
法律基础:
《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适用特许权收入,利息,股利,股利收入,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比例税率和税率百分之二十。
《实施细则》第8条(第6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使用专利,商标,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使用权获得的收入;使用版权获得的收入不包括酬劳收入